国务院五招促创业:鼓励地方设创业基金
- 发布时间:2015-06-05 08:37: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刘波
重点提示
根据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在创投基金、创业企业融资、促进人才流动、降低办公成本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都有所着墨。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
根据上述会议,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包括,会议决定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等措施,同时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等等。
自从本届政府大力实施简政放权以及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创立的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但是仍有不少新设立的企业由于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使得实际开业运营遭遇到了一些影响。
对此,北京昆玉基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凤坤指出,政府加大创业基金设立的力度,同时发挥好种子基金作用,有利于全社会创投资金总量的增加。
地方创业基金获鼓励
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将解决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创业企业初期运营的资金等问题。
该会议指出,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各地政府都在加快创业基金的设立,并发挥各个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甚至不少大学也成立了创业基金。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创业企业初期的资金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此前在中国政府网的访谈中指出,目前全国拿到工商执照的企业大体开业情况整体良好。工商总局在沿海地区的调研发现,拿到执照目前处于正式营业及筹建的占到新设立企业的80.3%,有些省市这一比例超过90%,而一般情况下则在70%-75%左右。
而造成一些新设企业拿了营业执照以后并没有开张营业的原因,除了准备不足,以及很多后置行政许可办理完还需要时间外,也与实际投产运营的很多困难有关。
刘玉亭指出,比如资金的筹措渠道在一些地方还是不够通畅,融资难、融资贵这些问题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同时,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在逐年上升,新设立的企业招人难、留人也难,用工缺口在一些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他指出,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加大对新设立的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从税收、融资等等方面进行一些政策性的扶持。
“这个过程随着我们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加大和落实,新设立的企业正常经营会越来越多。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的活跃度会越来越高。”他说。
除了创业投资以外,融资渠道的打通也将有新的进展。
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对此,天使投资和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CEO兰宁羽指出,这样做有利于风险投资发挥作用。未来随着国家创投种子基金进一步发挥作用,可以使得很多创业项目融资变得更方便。其透露,目前有关股权众筹的政策正在征求意见,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的修改。“目前股权众筹企业要尽量避免碰及红线。”
取消妨碍人才流动的限制
兰宁羽认为,除了资金层面的政策以外,很多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仍需要进一步落地,为创新创造条件。“比如有的很好的创意,如果放在众筹平台,竞争对手看了创意可能就抄袭了,这就需要尽快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而国务院常务会议促进创业的五招当中,对此也有所回应。
该会议指出,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同时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最后还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限制目前已经在一线城市得以落地。上海市政府于上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 提出,“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优异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这意味着一些创业团队创业初步成功后,落户超大城市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除此之外,其他创业便利措施也正在制定中。刘玉亭就透露,下一步,在督促指导各地方政府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集群登记”等便利模式的基础上,将研究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的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