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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新中国寿险业首出国门:借力政策风 欲落子新加坡

  • 发布时间:2014-12-29 13:54:38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方华  责任编辑:孙朋浩

  新中国成立65年来,国内寿险业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国门,第一次开设海外子公司。这一次,借力保险“新国十条”的政策东风,国内寿险巨头中国人寿将率先试水。

  “这是国有资本走出国门,释放出来的积极信号重在彰显国家意志,也为2020年实现保险强国这一目标筑牢根基。”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看来,这一举动具有标志性意义。

  等候海外监管令

  日前发布公告,原则同意中国人寿集团旗下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海外))在新加坡设立一家寿险子公司,该公司名称为“中国人寿保险(新加坡)有限公司”(以相关监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亿美元。

  根据监管部门披露的信息,国寿(海外)将按照新加坡当地有关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于公司正式设立后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原则同意此申请之后,国寿(海外)还需要等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审核意见,等对方同意后方能启动筹建工作。”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按照新加坡保险法第7至12条的有关规定,凡欲在新加坡境内以保险人身份经营保险业务者,均应向主管机关(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MAS所需的资料,MAS在收到申请后,会依照相关条件进行审核,视情对申请人给予有条件或无条件的注册,或拒绝其注册。

  “身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新加坡,其寿险业发展面临诸多积极因素,一是人均收入较高;二是民众保险意识较强;三是保险组织形式多样,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有助于销售渠道和保险产品创新;四是政府对保险业给予低税率优惠政策;五是监管体系相对完善,有利于维护良好的行业形象。”信泰保险研究院院长刘越对记者如是说。

  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国门

  新中国成立之际,国内首家保险公司——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在京成立。时至1980年1月,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2002年5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纽约代表处举行开业典礼,成为继伦敦代表处之后中国人保在海外设立的第二个分支机构。

  2005年,中国平安也曾在越南设立代表处,有望成为海外“吃螃蟹”第一人,但一直出于多种原因未能在当地开展业务。

  “与驻外代表处相比,保险公司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最大区别在于能够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在当地开展保险业务,同时被赋予驻外代表处拥有的了解当地市场、搜集海外信息等功能。”前述消息人士对记者表示。

  另据了解,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目前虽然在境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均由1998年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海外经营性机构划归而来,并且不经营寿险业务。

  而此次获中国保监会同意开设海外子公司的国寿(海外),曾于1984年11月、1989年4月分别于香港、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希望借助香港、澳门两地市场发展海外保险业务。国寿(海外)欲落子新加坡,被业界视做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国门。

  构筑“保险强国梦”

  “与商业银行相比,保险公司走出国门明显滞后。”郝演苏如是称。的确,国内保险业起步较晚,尤其精算经验、数据积累、产品开发、人才建设、风控措施、境外投资能力等方面相对短缺。即使国内保险市场专业化、开放程度愈益加深,中资寿险机构也鲜有“走出去”的冲动。

  自2012年以来,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放开,保险业竞争力正逐步增强。保险“新国十条”进而鼓励中资保险公司尝试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这一政策信号同时顺应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大趋势。

  “这个标志性的事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郝演苏对记者称,新加坡虽然60%以上的人口为华裔,但人口总数与国内市场相比并不众多,发展寿险业务未必在短时间内实现盈利目标,但此次国寿(海外)作为桥头堡率先试水,既彰显出国家意志,也为保险“新国十条”确立的2020年实现“保险强国”目标打下基础。

  “只有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保险企业在国际市场产生影响力,才能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强国概念。”郝演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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