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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每年投60万公众责任险 效用放大40倍

  • 发布时间:2015-09-23 08:2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为了促进政府管理创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转移政府机构行政责任风险的政府公众责任保险应运而生。北京保监局最新透露,北京市政府每年投保支付60万元投保政府公众责任险,获得最高保险责任限额达到2200万元,资金放大近40倍。

  据了解,政府公众责任险可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突发意外事故引起的行政纠纷和赔偿责任。自2011年以来,北京保险业与北京市区县政府合作试点政府公众责任保险,目前已有西城、海淀等12个区县政府陆续购买政府公众责任保险等民生保险,为北京居民提供了近13亿元的公众责任事故风险保障。

  投保政府公众责任保险,放大了财政资金效用,每年只需支付60万元左右的保费就可获得最高2200万元的保险责任限额,资金效用放大近40倍,有效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提高行政效率。不仅如此,还可减轻政府管理压力。保险公司直接介入责任事故的事后赔偿和善后处理,第一时间支付保险赔偿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缩短处理周期。在2012年“7·21”特大暴雨、2014年秋季大风导致的数十起事故中,保险公司建立绿色通道,全天候服务,快速将赔款支付到受害人手中,大大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

  此外,保险公司还发挥了专业优势,对承保的行政区域及辖区内大型活动开展风险查勘和评估,查找风险点,提示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下一步,为更好地服务好各区县政府的差异化需求,北京保监局建议,保险公司积极提供优质服务。除覆盖政府机构办公范围发生的责任外,还需扩展政府所辖公共设施、公园绿地范围的非商业性活动等场所外的意外事故责任,并设定高额事故责任限额,单次事故责任限额可达2200万元,最大限度覆盖政府机构的行政风险。

  此外,还要开展风险评估及现场查勘工作,提供日常自然灾害预警;加强事故与理赔数据统计,及时反馈高危风险信息和整改意见,降低事故发生几率。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事故处理,及时给予事故受害人经济补偿,避免矛盾激化,节约行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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