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诉 超七成为理赔纠纷
- 发布时间:2015-08-07 06:32:31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理赔难一直是保险公司最受投保人所诟病的问题。记者从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近年来受理的保险投诉案例中,超过七成为理赔纠纷,理赔难成投诉最多的问题。从多数保险纠纷来看,部分源于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的不了解甚至误解。而据中德安联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保险公司拒赔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分别是:带病投保、等待期疾病或症状、不符合“意外”定义。为此,保险专家特别提醒,读懂保险合同有助于降低拒赔的发生率,因此投保人一定要充分利用好10天犹豫期,在购买保险前把合同的具体内容先吃透。
案例一 隐瞒既往病史
客户王先生投保了一份医疗险。近日,他以糖尿病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费用和住院津贴赔付,但保险公司在核赔过程中,发现其病历卡早在投保前就有糖尿病确诊记录,而王先生在当初投保时并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自己的患病历史。保险公司以“过失不如实告知行为”为由,对王先生的赔付申请采取了拒赔、解约、退还保费的决定。
保险理赔专家告诫,带病投保不可取,如实告知并非一概拒保。“带病投保”在医疗、重疾类理赔中几乎面临一票否决的风险。特别是对于健康险而言,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已患有的疾病和症状,按照我国保险法明文规定,均不在承保范围内。
案例二 等待期内出险
客户钟先生2014年8月7日投保了住院费用保险,并于同年9月3日因肺炎住院治疗。出院后他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申请,但最终因在等待期内出险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专家告诫:医疗保险设有“等待期”,期满才理赔。专家建议,为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降低逆选择发生的可能性,保险公司通常都会对长期重疾和住院费用及津贴类产品设置“等待期”,也就是平常所称的“观察期”。常见的表述为“住院费用险和住院补贴险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天(特殊疾病180天)为等待期”,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仅对等待期满后的疾病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三 暴走中暑被拒赔“意外险”
客户何先生去年初投保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当年7月下旬,他因参加公司组织的暴走活动,意外中暑住院。康复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理赔。保险公司认为“中暑”属于疾病而非意外导致的就诊,最终作出拒赔决定。
保险理赔专家分析认为:保险合同里的“意外”与常规认知有差异。大众常规理解的“意外”跟保险合同认定的“意外”有较大差异。大众在常规认为“意外”,乃意料之外发生的各种事情,包括大灾,也涵盖大病。但保险合同对“意外”有清晰的界定,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显而易见,罹患大病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畴,因此无法得到理赔。
案例四 “猝死”并非“意外”
客户刘先生投保意外险,意外身故保险金额10万元、意外残疾保险金额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期限自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2015年5月,刘先生在家中睡觉过程中身故,法医鉴定报告结论为“符合心源性猝死的病理改变”。保险公司依此拒赔刘先生家人申请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理赔专家认为,在众多的理赔纠纷中,较多的是关于意外险覆盖范围的争执。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不清楚意外险的排除责任。意外险保障的是外界突发的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猝死是身体本身的病变导致,因此不符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