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市养老金或年内入市 短期或不足6000亿
- 发布时间:2015-07-21 08:4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郭伟莹
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投资办法》)结束征求意见,养老金入市又前进一步。这一投资办法正式出台之后,养老金入市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除了广东、山东等前期已经试点入市的省份,江苏、浙江、北京等累计结余超千亿元的七省市也将成为养老金入市的大热门。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具体的操作方案出台顺利,养老金年内正式入市是大概率事件,但市场对入市的资金数量不必抱有过高期待,进入股市的资金短期内根本达不到预想的6000亿元。
“养老保险基金从县市到省级的资金归集困难重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杨燕绥说。
入市渐近
6月29日由人社部、财政部会同其他部门起草的《投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13日征求意见结束。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正式的《投资办法》将于近期出台,目前一些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省市已经开始做养老金入市的准备工作,前期有1000亿元入市的广东省正在与相关部门商谈进一步增加投资的事项,还有些省份开始做前期调研和系统调试。
人社部上月末首次向外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省市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结余超过1000亿元的有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山东、四川、辽宁、上海、山西9个省份。这九个省市累计结余共计20291亿元,占全部累计结余的66.3%。
其中,广东省累计结余高达5128亿元,为累计结余最多的省份,占到全国总量的六分之一。超过2000亿元的省份为江苏(2793亿元)、浙江(2632亿元)、北京(2161亿元)。累计结余量在1000亿~2000亿之间的为山东(1933亿元)、四川(1927亿元)、辽宁(1289亿元)、上海(1262亿元)、山西(1169亿元)。
广东和山东作为养老金入市的试点,已经各拿出1000亿元先后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
本报记者从这两省投资的情况来看,广东省入市金额只占到了其累计结余量的五分之一,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加入市的资金量,山东省入市资金量占到其结余总量的二分之一,应该为当期支付留出一定的资金量,再加上今年初刚刚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委托协议,截至4月末资金还没有全部到位,年内再增加投资的可能性并不大。
除了广东、山东等前期已经入市的省份,其他七个累计结余超千亿元的省份有望成为首批养老金正式入市的省份。从累计结余的数据分析推断,江苏、浙江、北京这三个结余超过2000亿元的省市基金保值压力最大,最有可能成为近期养老金入市的省份。若按照山东省的投资比例,这三省可用于市场化投资运营的养老金均超过1000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珍对本报记者表示,《投资办法》给予了省一级政府投资的自主权,有些省份会为未来老龄化多做储备,而有些省份仍然在寅吃卯粮,各省在确定养老金入市的资金量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杨燕绥认为,一旦《投资办法》出台,对于地方养老金投资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各省按规定扣除预留支付近期的养老金都应该遵照《投资办法》进行多元化的投资。“每个省只能有省政府一个委托人,而滚存的基金大部分都在县、市一级的统筹单位,资金向省归集并不容易。”
杨燕绥说,资金向上归集的困难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养老基金都存于小银行,归集需要一定的时间,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地方利益的阻拦。
记者也了解到,这十多年来,养老保险的财政专户滚存了超过3万亿元的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从来没有公布过这些资金的财务状况、记账利率等,包括人社部在内的相关部门都不能清楚地了解这些资金的真实状况。这也成为长期以来养老金投资运营办法迟迟无法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
30%的争议
《投资办法》结束征求意见已经有一周的时间,财政部和人社部并没有向外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就目前来看,《投资办法》引起较大争议的一条是: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我国股票市场“过山车状况”明显,养老金投资股市应该循序渐进地实现,上限30%的比例有点太高了。他建议初期养老金投资股市的比例不要超过20%。
李珍则认为,《投资办法》所要建立的是一个市场化多元化投资的制度,股票配比占30%只是提供了一个宽松的上限,实践中投资的比例要由基金管理人来确定,他们会对投资的风险进行评估,事实上很少有基金管理人会做到30%这个上限,因此不必过分担心30%比例过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