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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万能险一年后被退保 在第三方平台购买要小心

  • 发布时间:2015-06-15 07:00:3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终身万能险满一年后居然被强制退保?一件原本在传统营销模式下罕见的事情,如今却冠冕堂皇地出现在了网络保险销售平台上。日前广州市民李小姐(化名)就“中招”了。一年前,李小姐曾在网上购买了一款预期年化收益率6.5%的万能险。在今年6月4日到期后,原本并未想退保的她,却被以到期为由,强制退保。

  为何保险合同上明确的终身保障,如今却只有一年?在消费者不愿退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何又可以单方面退保?目前淘宝平台上卖的万能险产品是否都存在被强制退保的可能性呢?而网销平台在所销售保险产品合同中“附加”的第三方条款是否又有“打擦边球”的嫌疑?

  案例:终身产品“变身”一年期

  曾盛极一时的互联网保险理财热潮,对于热衷投资理财的市民来说应该并不陌生。去年此时,多家险企推出的高收益保险产品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热销,其中部分万能险预期年化收益率动辄就达到6%或7%。就在此时,一直关注理财产品的广州市民李小姐也动心了。

  李小姐告诉记者,去年6月初她在淘宝上看金融产品时,发现万能险的收益普遍比较高。“当时互联网金融很火,而余额宝的收益已经跌到6%以下了,我就想在网上买点比较稳健、收益率又比余额宝稍微高一点点的产品。”

  “万能险有保底收益2.5%,还带有理财功能,我觉得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李小姐说,于是,她就在众多产品中选择了北大方正人寿保利来终身寿险(万能型),“当时的购买页面很简单,除了写明这个产品的名称,还写清楚了最高预期收益率为6.5%。”

  随后,她便在淘宝上支付5000元,购买了五份北大方正人寿保利来终身寿险(万能型),每份1000元。此后,她也如期收到了来自北大方正人寿的电子保单,并接到了回访电话。

  然而,到了今年5月底,李小姐突然收到一条“退保”短信:“尊敬的客户,您在招财宝中的保险产品即将生效满一年,根据您投保时的授权要求,我们将于生效满一年时将保单账户价值金额全部退出,同时该合同效力终止。资金最晚将于退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转至您的余额宝账户,敬请关注。”

  这条突然而至的短信让李小姐十分不解,“我买的这份万能险是终身寿险,怎么突然变成了一年期产品了?本来想着今年再接着续保,没想到居然‘被退保’了!”

  接到上述短信后,李小姐第一时间联系了方正人寿客服,询问自己的保单既然是一份终身寿险合同,为何没有到期就被退保。当时客服回复她称,“这份产品确实没有到期,如果不想退,可以继续持有”。但是不到半小时,李小姐又接到一个来自上海的电话,“电话声称是方正人寿的后台,刚才客服给到的信息是错误的,这是一个一年期的产品,必须得退保。”

  “当我尝试问对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不是以电子保单为标准时,对方拒绝回答;对方只是反复强调这是一个一年期的产品,必须得退保,到期后本金和利息都会退到我账户里。”李小姐说。到了今年6月初,李小姐也发现自己的余额宝账户如期收到了上述万能险连本带利退保的5325元,年化收益率为6.5%。

  疑问1:产品停售就只能终止合同?

  如今这款曾宣称收益可以达到6.5%的万能险,虽然已兑现收益,但是强制退保还是让李小姐不能接受。按照保险法规定的退保程序,在保险保障期间内,必须由消费者提出申请,与保险公司协商后,才能进行退保。

  而有大型寿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也告诉记者,没有特殊情况保险公司不会单方面退保,除非客户在购买前存在欺诈隐瞒行为,或者出现合同除外条款,比如一些健康险产品,会在某些情况下退保。

  那么,这款在一年后即要求退保的万能险产品到底是不是一年期产品呢?记者在方正保险公司提供给李小姐的电子保单中,并没有看到任何提示表明,其购买的是一款一年期的保险产品。而在这份《保利来终身寿险(万能型)电子保险单》中,第三条的保险期间明确提到了“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同时,这份合同是可以追加保费的,“在本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交纳追加保险费,每年交纳追加保险费的次数、时间及每次追加保险费的金额必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最明显的是,在第十八条的“个人账户的部分领取”中提到了保单在第二年及以后的领取费用比例。

  因此,李小姐也质疑,为什么上述条款已经写得这么清楚了,方正人寿方面还可以单方面退保?

  记者随后也以普通客户身份向方正人寿求证。方正人寿客服人员表示,“保利来这款产品去年销售了两天就卖光了,目前早已停售,所以才会有不能续保的情况,这样只能终止合同”。该客服人员还补充道,目前公司还有其他的万能险产品销售,都是终身保障型,投资几年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自主选择。

  记者日前登录招财宝平台也发现,有多款在售的保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6%~7.25%之间,最高的可达到7.25%,而页面当中规定的产品期限最长的为3年期,最短的也有3个月。

  但需要指出的是,停售并不能成为终止合同的理由。一位保险业监管机构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李小姐的案例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单方面退保是不可以的,该公司强行退保有违规嫌疑,李小姐可以向其申诉或者向总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疑问2:第三方代销平台万能险默认一年有效?

  在李小姐的退保提醒短信中,记者留意到了“招财宝”这一平台。据了解,这是淘宝旗下一个理财平台,主要销售包括万能险在内的固定期限、收益稳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目前这一平台上的产品主要包括三大类:中小企业贷、基金产品和保险产品。

  随后记者登录淘宝的招财宝平台,看到有大量的万能险产品在进行销售。不过与李小姐的电子保单合同所不同的是,现在这些保险产品的协议后面都多了一个招财宝的附加协议。

  比如目前正在招财宝平台进行销售的一款富德生命人寿的e理财年金保险万能险,就有“领取(退保)授权”:“本人申请富德生命人寿在合同生效满1年时将万能险账户资金全部转回。”也就是说,买了该份产品的人,就要在满一年后退保。

  不仅如此,在《招财宝客户特别声明》中,还对消费者行为进行了约束,包括“声明人自愿放弃退保权利,在保单冻结期间内部的提出退保及保单提取业务,并放弃自动续保权利”;“对于保单及保单利益,保险金的具体处置,声明人授权由招财宝平台进行相应处理,招财宝的指令视同声明人做出”;“声明人的行为若与招财宝平台的指令冲突,声明人同意以招财宝平台指令为准”。

  “实际上,这些协议已对保单进行了部分修改,而且很多消费者购买时并不容易发现这些改动。”有着多年保险从业经历的高先生告诉记者。

  那么,第三方平台做出的此类“附加协议”是否有效?由附加协议造成保险合同“变相”更改的行为,是否需要获得保监会的批准?

  高先生认为,这一种情况目前尚无法定性,如果仅从合同法来看,这是一个双方共同认定的合同条款,但如果是保险产品,则存在着问题。

  “消费者的保险合同是同保险公司签订的,第三方平台的招财宝只是负责代销,属于另外一个合同关系,但不能影响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合同协议。”高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是向保监会报备的,这些第三方条款很显然已经对原合同进行了修改;而修改后的产品显然也不是在保监备份的合同。“如果保险公司对这一修改情况知情,则显然存在问题,如果保险公司不知情,招财宝平台的做法存在问题。但如何对这一新生情况进行定性、监管和处理,还需要监管机构研究决定。”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有保险公司主动要求客户退保的情况出现,但不排除一些公司短期内为了冲阶段性规模,不惜贴钱推高收益产品,来吸引消费者投保;此后再通过与网销平台“合谋”取巧的形式,如添加“一年期”等附加声明,以避免此后无法继续保障高收益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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