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治理受考 违规频发成“罚单王”
- 发布时间:2014-08-03 07: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近日,在偿付能力上“吃苦头”的险企不少,民生人寿也未能幸免。7月28日,保监会发出今年第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接受处罚的险企为民生人寿。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民生人寿在提交虚假报告、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使用违反监管规定、在投保人非被保险人父母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未按规定进行电话回访、高级管理人员未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行职务等五大方面存在违法事实,对公司及涉事个人共计罚款46万元。
成立于2003年,顶着全国首家民营寿险公司称号的民生人寿,一直以来颇为低调,在业内人士看来,其经营风格较为保守、不激进,但也缺少特点,特别是公司决策层频繁的变动所引发的经营策略摇摆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2013年的保费负增长以及近期不断收到的处罚决定无疑给民生人寿的公司治理敲响了警钟。
频收处罚决定
保监会处罚决定指出,民生人寿首先在偿付能力报告上存在错误,一是偿付能力报告中认可资产计算不准确,偿付能力报告编制不准确;二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存在报销虚假发票、虚列会议费和公杂费等行为;三是专业中介风险排查报告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同时,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民生人寿先后将部分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在银行办理协议存款、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银行股权、申购可转债。此行为也被监管层认为不符合《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此外,在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民生人寿承保的“民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有136份保单被保险人是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投保人非保险人父母。同期该公司还存在大量超犹豫期回访以及客户尚未签收保单即完成电话回访情况。
“从监管层对民生人寿的五项处罚不难看出,公司的治理肯定出现了问题,像粉饰偿付能力、提交虚假报告等肯定不是部门负责人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公司整个管理层脱不了干系,而诸如资金运用不符合规定、业务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在其他险企也或多或少存在,说明公司的风控还有不小漏洞。”一中型寿险公司总经理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道。
对于监管层的处罚决定,民生人寿方面表示并无异议,但记者在采访提纲中问及公司短期内收到如此多的处罚决定,是公司治理哪方面出现问题,今后将如何避免等,截至发稿,尚未收到民生人寿方面的回复。
据中金在线统计,在此次保监会下发处罚决定书之前,民生人寿于5月份及6月份集中收到来自各地保监局的罚单多达24张,成为今年上半年收到罚单最多的寿险公司。
如今年5月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认定民生人寿焦作中心支公司在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虚列办公用品费5.78万元;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再如6月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认定2012年1月至2013年一季度,该公司与邮政单位合作开展业务,约定在支付手续费外,按照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趸交五年期)保费收入的0.4%向邮政单位购买邮政产品或使用邮政服务。实际支付时,该公司将上述费用列支在“业务管理费——宣传费”项下,涉及金额合计224733元。截至2012年年底,该公司实际从邮政单位获得明信片等物资33000元,其余列支事项与实际不符。
公司治理难题
尽管顶着首家民营寿险公司的称号,但民生人寿尚未能成为民营寿险公司的典范。
据民生人寿年报显示,其2013年获得保险业务收入76.8亿元,较2012年89.1亿元的保险业务收入下降13.8%,这也已是该公司连续第二年保费收入下滑。
若按收费性质看,2013年该公司期缴保费略有增长,但趸缴保费收入5.7亿元,较2012年20.7亿元降幅达72.5%;若分渠道看,该公司除个险渠道、电话直销渠道保费收入有增长外,银邮代理、中介代理、公司直销均有不同程度下滑,其中银邮代理降幅为58.5%。
一保险销售公司董事长对记者表示,“民生人寿近几年在业内表现平平,它没有像一些小型保险公司选择激进策略,高举高打,而是在个险渠道上下功夫较多,但个险渠道也没做出多大特色,也没有非常有代表性的产品出来。”
民生人寿2011年、2012年、201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52%、251%、213%,对于偿付能力的变动,该公司在年报中表示,一方面保险业务发展水平放缓,各类给付及退保金增多;另一方面,受投资资产浮亏的影响,使得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下降。
在记者采访中,业内人士均提到民生人寿管理层的变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据悉,2006年至2010年,民生人寿共发生6次股权变动。截至目前,该公司共有股东22家,其中持股5%以上的包括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上海冠鼎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不仅如此,在2005年至2010年短短的五年间,民生人寿的总经理换了三任。2005年8月,因业绩不佳,王耀华被免去总裁职务,之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段景泉接任,随着2009年业绩的大幅滑坡,段景泉也于当年9月被免职,2010年出身平安的魏均勇开始履职。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人寿于2013年11月接到监管函,原因是魏均勇自2010年5月被聘为总裁,但其在2013年7月仍未取得保监会任职资格。如今在该公司网站上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的注释中显示:“2010年5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魏均勇为公司总裁、黄敏为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待保监会核准)。”
“其实早在王耀华时期股东方与管理层的矛盾就已埋下伏笔,如要规模还是要价值,对业绩颇为看重的股东方对管理层的频繁更换于险企非常不利,可能一项策略还没推进完就因新管理层的介入而不了了之。”上述保险销售公司董事长说道。
据了解,民生人寿的政策摇摆主要表现在不同时期对银保渠道的态度,2005年之前对银保持积极态度,2005年撤销银保部门,大力发展个险及中介渠道,保费收入明显下滑,2007年又重启银保业务,但遭遇2008年资本市场震荡出现亏损,2009年再度压缩银保渠道。
2013年11月,保监会批复了关于吴志军在民生人寿的董事任职资格,吴志军此前为农银人寿副总经理,吴志军的加盟不仅被业内视为魏均勇接班人,还被看做民生人寿再次调整战略的可能,银保渠道的重要性或再次出现在公司战略中。
此外,在上述寿险公司总经理看来,不知是主动战略选择还是市场反应较慢,民生人寿近年来的发展貌似过于谨慎或“跟随”,这在互联网保险上较为明显。
“据我了解,其实民生人寿很早就在研究互联网这块儿业务,但一直没有动静,这一两年来不少险企在互联网上做得风生水起之后,民生人寿才开始慢慢做。”上述寿险公司总经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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