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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行业乱象丛生 易买难赔何时休?

  • 发布时间:2014-11-18 08:57:4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慧敏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是消费者对机动车保险示范条款的形容。1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再次关注了车险易买难赔的困境。值得注意的是,从2012年3月15日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已经有近3年的时间了,这期间,有关车险的种种霸王条款屡见报端,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代位追偿等现象成为《示范条款》的阴暗面,条款被指“形同虚设”。

  从消费者投诉情况看,目前车险理赔难集中表现在“赔与不赔”、“赔多赔少”、“赔快赔慢”、“赔好赔坏”四个方面,许多保险公司扼住车险涉及方众多的交叉口,少赔,慢赔,甚至不赔,让消费者在遭遇“事故”的同时,还经历繁琐难解的“求险”路。

  到底是什么滋生了车险行业的如此顽疾?又为什么迟迟难以解决?

  ?市场巨大 利益难舍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销售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截至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5亿辆,汽车保有量达到1.37亿辆。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带动了车险业务快速发展。但现实是,2013年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经历了全行业的亏损,仅3家公司实现了车险承保盈利。据一位财险公司管理人员透露, 车险业务在2014年依旧呈盈利面收窄的情况。而去年以1.18亿元勉强挤入车险承保盈利队列的中国太保,2013年的车险业务综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濒临亏损。现在看来,2014年整个车险行业的综合成本率或高达99%。

  就是在这样一个行业成本整体高企的状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对车险业务难以割舍,主要是由于车险业务保费收入目前再到总保费收入的70%以上,虽然承保普遍亏损,但是车险是规模保证的一个决定性业务。作为保险公司,更多的考虑的是业务规模和“看起来很美”,并没有将承保的盈利问题考虑进去。

  险企坚守规模效应,至于那99%的成本率,显然已经不能和1%的利润相提并论了,毕竟还是有的赚,尤其是在投资面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无论未来是否要赔偿出去,毕竟眼下的保费收入是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关联众多 链条难断

  车险源头的不规范使得后续额服务无规可循,而车险经营涉及汽车销售商、汽车修理商、医院、交警、司法等相关企业和单位,经营本身的难度和复杂性也很大程度上导致理赔的困难。

  车险对渠道的依赖显而易见。一直以来,汽车经销商是险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谁占领了这个渠道,谁就抢得了先机。销售渠道的不择手段开启了车险易买难赔的序幕。车险在进入到销售渠道后,“销售人员在给客户推荐保险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随机性很强。”业内人士表示,险企为汽车承销商返还的实惠、以及与销售人员的个人关系都会直接影响保单成交量。而推销人员并不关心保险后续服务问题,消费者签字付钱,对他们来说,生意也就结束了,至于后续理赔,服务事宜,等“出事”了再说。险企与汽车销售之间的“交易”就是这样建立在对保单量的追求上的。

  与此同时,险企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激励”员工从理赔的各个环节对消费者进行“压价”。一位险企销售人员表示,汽车估损师愿意压低定损金额,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保险企业赚钱,间接保证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是,一旦理赔人员谈的价格过高,将自己承担责任,而如果压低定损金额,则将会获得差价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

  监管留白 亟待补缺

  纵观整个车险行业,从企业到销售人员,中间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为投保人考虑,而是将投保的消费者,作为“压榨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是一个专业行业,而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推销时并不会详细的解释有关条款和责任与义务,这使得消费者对许多内容“想当然”。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投保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并就其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做提示和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业内人士表示,而这些未说明的内容往往成为险企“蒙骗”消费者的由头。

  有着多年保险从业经验张先生指出,国内保险行业发展多年,但目前业内仍旧只有技术层面的条款,而缺乏服务层面的标准和准则,这是保险市场的“硬伤”。

  近期,保监会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其中对相关的服务环节做出了进一步的标准规范,这是一个积极和良好的势头。

  未来,随着行业的发展,法制的完善,以及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的增强,希冀未来车险行业不再是一而再,再而三让消费者诟病,指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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