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平仓案连发 结构化产品缩杠杆禁强平在途
- 发布时间:2016-01-20 09: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田燕
惠球科技大股东爆仓的案例又一次印证了杠杆的“双刃”。在系统性风险急剧爆发的情况下,杠杆风险无疑将被放大,监管层也已在加强此类产品的监控。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公司管理层,在利用杠杆的同时做好风险防控,或许是避免被杠杆之刃所伤的策略。
股市周期性下挫诱发的爆仓案例正吸引更多的市场关注。
日前慧球科技(600556.SH)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该公司股票的资管计划“德邦慧金1号”已因股价下破平仓线而被执行净值清零;无独有偶,金洲管道(002443.SZ)也于日前公告称部分用于增持的资管计划“中融基金-民生银行增持1号”濒临平仓线并被迫停牌。
股价跌破平仓线及平仓案例的连环发生,正引起相关资管机构的风险警觉。由于平仓操作后的质押股份处置存在难度,部分资管机构拟采取停牌、沟通补仓等方式进行风险应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目前资管机构大多数增持杠杆不超过1:2,而超过这一杠杆比例的通道方通常为信托公司,后者部分杠杆较高时能够达到1:2.5甚至1:3,同时作为资金供应方的银行也在谋求该业务领域的机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独家了解到,由证监条线资管机构发起设立用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类的专户产品的杠杆率倍数,或于年内将被进一步限制在1倍以内。此外,资管机构为保障优先级利益所开展的“强制平仓”操作或在未来的新规中被禁止。
平仓风险引机构警觉
A股部分融资盘可能面临的平仓风险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1月19日,处于一字板跌停的慧球科技就遭遇了这样的厄运,其此前一日晚公告称,其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国平接到德邦创新通知,其12月通过“德邦慧金1号”增持的841.52万股低于平仓线已被执行净值清零,而该资管计划下的财产权益全部归属优先级份额持有人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值得一提的是,该类平仓或已在二级市场上形成影响,1月18日当天,德邦创新以17.551元/股的均价卖出50万股;次日,慧球科技全天封于跌停板。
遭遇平仓风险的案例不止于此,18日中午,金洲管道大股东金洲集团此前用于增持的资管专户也已达到预警线和止损线;不过其并未被当即清盘,而是采取了停牌方式,给股东补仓留出时间窗口。
据基金子公司人士透露,由于近期平仓案例频发,资管机构正在加强对高杠杆投资专户的风险监测;由于平仓后质押标的股的处置存在一定难度,因此采取“停牌-联系劣后份额持有人补仓”是当下缓释平仓风险的更优方案。
“现在对这类业务的风险比较警惕。”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表示,“一般都要停牌然后沟通补仓的,因为这些股票即便平仓让渡给优先级持有人也很难处置,存在流动性风险,而且还容易进一步对二级市场造成波动。”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停牌等方式暂缓平仓操作,在防范股价进一步被动下跌、防止股东控股权稀释或丧失上有多重优势。
“有条件的停牌能给股东更多的补仓时间,避免平仓事件发生;在股东缺乏补偿资金时,也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渠道寻找接盘人,以避免集中竞价出售给股价造成剧烈波动。”前述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称,“停牌有可能使股价躲避市场非理性下跌阶段,在股市企稳后复牌,股价有一定概率回升至止损线以上。”
事实上,在A股1月18日开盘探底后股指已连续两日企稳上扬——交易数据显示,上证指数已累计上涨5.77%,其中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股票曾先后出现报复性反弹,而这一反弹走势也释放了部分处于警戒线、止损线边缘的融资盘风险。
“股票反弹比较明显,这对之前一些已经快触及警戒线的资管计划来说松了口气。”汇金系一家基金子公司专户经理1月19日收盘后坦言,“其实有的股票可以通过停牌度过危险期,反弹后等待补涨。”
结构化配资“收紧”在途
值得注意的是,在爆仓案例隐现当口,不同类型的资管机构对待增量的杠杆类资管产品的设立态度也并不相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证监条线旗下的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开展的结构化配资增持业务,其杠杆率多在1:2以下。
“我们的杠杆目前是1:2,不能再高了,而且之前那种劣后担任投顾或负责操盘的产品现在已经做不了了。”前述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表示。
“现在的杠杆通常都在1:2以内,像我们在1:1.5左右了,也是出于风控考虑。”一位AMC系券商资管投资经理坦言。
但和证监条线机构不同,信托公司仍能够为结构化配资业务提供1:2.5甚至1:3的杠杆供给。
“目前(我们)提供1:3的配资,主要是给信托公司来做的,基金子公司目前很难做到这么高的杠杆。”江浙地区一家上市股份行分行人士称,“因为证监会对杠杆管理更严,但信托公司是暂时没管到,所以信托操作起来也比较灵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证监系监管部门拟在2016年的资管机构新规中对包括股东增持用途的股票类资管计划的杠杆率实施进一步收紧,从现行的5倍以内收缩至1倍,不过定向增发和员工持股计划类计划的杠杆上线可适当放宽至2倍。
“在讨论方案中,监管层计划将股票、期货类资管杠杆倍数降至1倍,符合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和非公项目则可以最大扩至2倍。”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基金子公司高管表示,“股东增持没有具体规定,我们的理解也是1倍。”
同时监管层还拟规定结构化资管产品不得设置止损线,并且不得“出于保障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本金及收益为目的进行强行平仓。”这意味着,当下结构化资管风控过程中广泛存在的警戒线、平仓线等风控措施将无从开展。
“新的规定可能会禁止结构化资管设置强平线,并且禁止强平。”前述基金子公司高管表示,“其实有方法可以绕过这类限制,比如不在合同中约定强平调控,但这也将让配资类资管产品的风控陷入被动,而且还容易出现法律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证监条线资管业务正在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紧箍咒”,未来股东增持配资的主要通道仍然将由信托公司担任。
“无论在杠杆率,还是在风控方式上,这些规定会让券商、基金子公司的业务更加被动。”前述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表示,“如果这些规定最后真的施行,那么这类业务很可能会流向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