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只新基金实行集体决策制
- 发布时间:2015-08-10 02:30:47 来源:新民网 责任编辑:田燕
在7月份的震荡市场行情中,新基金成立数量为70只,环比下降53.02%,首募份额为2493.43亿份,环比减少339.65亿份。5只首募规模逾400亿元“巨无霸”基金引起投资者关注。《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通过翻阅5只基金招募说明书发现,5只基金中,嘉实新机遇采取的投资决策制度为集体投资决策制。
在7月份成立的32只主动管理偏股型基金(包括普通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及灵活配置型基金)中,除嘉实新机遇外,浙商汇金转型驱动、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嘉实低价策略及华商双驱动优选也均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数量占比为15.63%。
《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注意到,嘉实新机遇采取的也是集体决策制度。该基金为在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表示,“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首席投资官(股票业务)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研究总监陈少平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邵秋涛先生,定量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剩余4只采取集体决策制度的基金分别为浙商汇金转型驱动、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嘉实低价策略及华商双驱动优选。
具体看来,浙商汇金转型驱动在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表示,“该基金管理人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包括公司总经理李雪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合规风控部行政负责人王珏,公募基金部一级高级经理李冬,公募基金部二级高级经理宫幼林。”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在招募说明书中表示,“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安保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蔡明。”
对此,北京一位基金分析师表示,对一位优秀的基金经理来说,他的资产管理半径通常在80亿元到100亿元之间,对于规模较大的基金而言,采取集体决策制度能够更有利于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 虽然证金公司认购的5只基金中,仅嘉实新机遇在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表示采取集体决策制度,但他认为,其余的几只基金在之后的投资中也将会是集体决策的。但另一位基金分析师则认为,集体决策制度会影响基金经理独立投资决策,他表示,更看好基金经理负责制。
对于集体决策制度是否会对基金经理的积极性产生影响,深圳一家基金公司表示:“集体决策应该讲是整个公募行业通行的投资机制,适用于全部产品。对于基金经理个人投资权限的限制,是出于对风险控制的需要,而公募行业投资风控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这一机制并非完全抹杀基金经理个性,基金经理的判断、决策发起整个投资流程,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的框架,从而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其基础依然是基金经理自身的意见,而根本的宗旨在于控制风险。在集体决策的框架之下,是否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基金经理个人的特点,是整个行业的共同问题,这仍在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尚需时间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