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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婆婆”已定 巨头领衔行业井喷在即

  • 发布时间:2015-07-24 11:12:27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千呼万唤,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周正式出台,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

  股权众筹成“正宫”

  《意见》标志着互联网金融正逐步摆脱野路子,变身为金融行业的风向标。股权众筹首次被肯定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业界看来,这明确了股权众筹的法律地位。就融资平台而言,言下之意已将股权众筹与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并列,不再是受冷落的“偏房”,而是“正宫”。

  《意见》指出股权众筹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应为小微企业。目前,媒体对股权众筹的解读都聚焦在“小额”“小微企业”等,这是《意见》对单个融资项目和融资额的体量定位。

  “小微”创造融资大体量

  中国的股权众筹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发展阶段。数据显示,中国创业项目失败率比美国高20%,在天使投资人、投资项目和投资额上,美国是中国的20-70倍不等。

  控制单个融资项目和融资额的体量,可以说是把控股权众筹融资风险的必要手段。虽然单个融资项目和融资额有限,但对一些互联网金融大鳄而言,依托其庞大的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其总的股权众筹融资体量仍然非常惊人。

  以京东金融为例,股权众筹平台“东家”自上线之日起,仅3个多月时间,上线项目已超过30个,融资额已突破3亿元。可以说,只要股权众筹平台向心力、竞争力足够强,其总融资体量仍将非常亮眼。

  “多层次信披体系”应战垂直监管

  《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态落实了垂直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对股权众筹平台而言,搭建多层次信息披露体系既是应对证监会监管的需要,也是树立行业标杆的机遇。据笔者调查所知,京东股权众筹平台目前已搭建了包括线上线下路演,平台信息公示等多种信息披露体系,融资方和投资者,都对这种信披方式很放心。

  互联网金融“基本法”的出台,无疑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里程碑。股权众筹任重而道远,不管是京东、阿里还是平安、36Kr,都还有很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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