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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星期天

骗子玩转P2P 投资者700万房产没了

  • 发布时间:2016-05-03 14:51:1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如果有人主动为你介绍一份轻轻松松便能月入6000元的工作,并承诺支持公司发展还可以每月返3万元好处费,你会动心吗?近日,家住东城区的寇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就遭遇了这样一个貌似“馅饼”的大陷阱,令她价值700万元的房产面临随时可能被担保公司拿走的窘况。

  骗术1.0——搭讪

  潜伏贷款公司

  现年33岁的寇女士因为身体不好多年来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在父母的资助下,寇女士2005年贷款在崇文门附近的幸福家园买了一套两居室,贷款至今没有还完。女儿上小学后,寇女士出于经济考虑,决定将幸福家园的两居室出租,全家再租个小房子居住。由于幸福家园的房子位置好、租金高,寇女士每月的租金收入不仅能覆盖房贷月供、租住房租金,还能提供一部分生活费。可以说,这套惟一的房产是寇女士全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2014年8月中旬,寇女士为解决孩子上学的费用问题,来到一家位于平安里的小额贷款公司咨询。在小贷公司,寇女士碰到一位姓陈的女子,年纪与寇女士相仿。闲谈中,陈某得知寇女士没有固定工作,且有一处价值不菲的房产,于是对寇女士的态度立刻热情起来。陈某表示,她可以为寇女士介绍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

  寇女士问:“你们是什么公司?我能去干什么?”陈某提出要带寇女士去见他们老板,寇女士答应了。很快,在市内一栋装修豪华的别墅中,寇女士在陈某的带领下见到了“老板”刘某。简单了解了寇女士的家庭、婚姻和生活状况后,刘某让寇女士到“鸿泉光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班,做行政工作,每月发给寇女士工资6000元。

  寇女士一听非常高兴。此时,刘某却提出一个要求。他说,公司有个账户出了点问题被冻结,如果寇女士能将房产“盘活”解冻账户,支持公司发展,那么就可以让寇女士参与一个高利润项目,每月额外发给寇女士3万元好处费。

  在利益诱惑下,寇女士被冲昏了头脑,问陈某和刘某怎么盘活房产?陈某说,就是将寇女士的房子抵押贷款。在陈某和“老板”的一唱一和下,寇女士稀里糊涂地相信了,却不知自己已经陷入骗子们精心设计的连环圈套。

  骗术2.0——宝马车

  轻信承诺,替人背债285万

  为了骗出寇女士的房产证以便拿到抵押贷款,陈某和刘某可谓费尽心机。寇女士按照陈某教唆的谎话向母亲讨要房本,老母亲将信将疑,没有把房本给女儿。过了几天,寇女士趁老人送孩子上学不在家之时,带着陈某和“老板”来到老人家中,翻箱倒柜找房本,可依旧没找到。这时陈某又给寇女士出了个主意:既然房本找不到,就办理房本丢失公告,补一个新房本。

  此后,陈某和“老板”便要求寇女士每天到别墅内上班,但下班后却不让寇女士回家。他们充分利用寇女士婚姻不顺利的弱点,每天给寇女士灌输封建迷信思想,为寇女士洗脑,让寇女士相信只要贷款一办下来,一切都能好起来。当父母给寇女士打电话时,接电话的陈某骗两位老人称,寇女士最近特别忙,出差去了成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与此同时,陈某和刘某不断用小恩小惠增强寇女士的信任感,例如主动为寇女士解决孩子上学的资金问题。在两人连哄带骗下,寇女士掏钱在某报纸的广告栏中发表房产证丢失声明,并去建委和银行办理了房产证报失和补办房产证的手续。2014年9月,新房产证补办下来,寇女士母亲手中的原房产证随即失效。

  在变相控制寇女士的一个月中,骗子们还将刘某名下的一辆宝马车过户给寇女士。刘某这样做并不是发善心,而是因为他曾以宝马车为抵押物向他人借款285万元,这笔债务至今一分钱没还。经过刘某的“巧妙运作”,285万的债务被转移至寇女士名下,抵押物也从汽车变成了寇女士的房产。如今,寇女士已经回忆不起来当初两个骗子是怎么解释这笔债务,自己是怎么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的,反正后来借款方多次催寇女士还钱,并表示如果到期不还就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寇女士的房产。刘某说现在公司账户还没解冻,而且估计合同到期前也解冻不了,不过没关系,他们认识链家地产的人,可以先从链家贷一笔款垫上,等公司账户解冻了就还给寇女士。为了房产不被收走,寇女士只得同意这个方案。

  骗术3.0——P2P

  700万借款打水漂

  随后,陈某带寇女士来到与链家有合作关系的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据寇女士回忆,与链家之间的抵押贷款具体操作事宜全由中融信办理,中融信为这笔债务提供担保,她将房产抵押给中融信作为反担保。

  中融信明确要求,虽然房本上是寇女士一个人的名字,但鉴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寇女士丈夫也占有份额,抵押房产也需要寇女士丈夫同意;此外,还需要寇女士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即当寇女士逾期不还钱时,担保公司不经过法院判决可以直接根据强制执行公证拍卖寇女士的房产。听到中融信的要求,陈某抢着表示,寇女士已经离婚,离婚证明很快就能补上,公证处的强制执行公证也可以补上。几天之后,陈某就假造了寇女士的离婚证明和单身证明。寇女士为了尽快贷到款补上285万的窟窿,也始终配合陈某。

  见到陈某伪造的“离婚证”和“单身证明”后,中融信便将寇女士引荐到链家,表示寇女士已经符合资质,可以签协议了。2015年5月6日和7月5日,寇女士分别与链家地产签订了两次P2P线下借款协议,每次借款350万,总共借款700万,借款期限分别为30天和60天。根据协议,链家的义务是信息撮合中介,负责向寇女士推荐投资人,同时向寇女士收取中介服务费;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出具审核意见,寇女士将房产抵押给中融信作为反担保。寇女士的银行账户流水显示,5月12日和7月13日各收到一笔从链家打来的350万,摘要信息均为“链家借款”。

  两笔贷款一到账,陈某和刘某立即控制了寇女士的银行卡,并在第一时间将700万资金全部转走。随后两人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了。

  律师提醒:

  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稀里糊涂成为被告的寇女士,觉得自己被陈某骗了。她去派出所报案,但警方认为债务纠纷属于民事行为,没有立案。北京天沐律师事务所段立波律师指出,在这起纠纷中,陈某及其“老板”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刑事诈骗,寇女士、链家地产和中融信担保都是骗局的受害者。

  至于链家和中融信,律师认为,链家与寇女士和中融信签订的P2P线下三方协议是有效的,虽然合同上没有体现出资人,但背对背的协议在民间借贷中也是合法的;至于先查材料还是先放款,完全是中融信和链家内部的规定。现在中融信虽然向法院起诉寇女士,但如果诈骗犯罪属实,按照刑事优先于民事的规定,中融信也没有办法处理寇女士的房产,所以中融信也是案件的受害者。关于链家是否有开展线下P2P金融服务资质,也是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这个结论要等到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后才能下论断。

  段立波律师提醒,房屋产权人在对房产进行抵押或担保的时候一定要非常谨慎,因为一旦实际借款人不能还款,抵押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更不能有通过虚假买卖房产套现的想法,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例子不胜枚举,这样做最后常常是假戏真做,赔了房子又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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