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7月起实行 账户不实名余额支付将受限
- 发布时间:2016-03-30 16:15:3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底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份今年7月1日开始运行的“支付新规”,让微信、支付宝等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纷纷加快了用户实名认证的步伐。
记者昨天从微信和支付宝方面获悉,7月实名认证不完善的用户,其余额支付和转账等功能会受到限制。
根据央行去年12月公布的《办法》,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认证情况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并规定了各类账户的信息认证标准。
其中,Ⅰ类账户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最为简单快捷,可以快速开立I类账户并完成支付。
《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在开立Ⅱ类、Ⅲ类支付账户时,分别通过至少三个、五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是为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从事欺诈、套现、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是对支付机构提出的监管要求。
记者发现,在本月底,支付宝和微信都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支付账户需要完成实名要求。
随后,记者从微信方面获悉,对于需要完善信息的用户,在使用微信支付时,系统将以消息告知或弹窗提示的方式引导用户完善账户信息。
支付宝方面也表示,支付宝会先在后台进行筛选,对于需要补充信息的用户,会收到相应的信息提示,比如,补充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等信息。(记者 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