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高发 广州提示P2P投资风险
- 发布时间:2015-11-25 09:45:41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近年来,由于受经济下行和“三期叠加”等因素影响,全国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持续高发态势。24日,广州专门召开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通报会,倡议群众合理投资理财,远离非法集资。
会上, 广州市金融局工作局副局长邱亿通博士介绍,广州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为表现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数也居高不下,形势严峻,更是出现了像邦家租赁、天泽能源、益民加油金等大案要案。
数据显示,广州市非法集资案件于2012年迅猛增长,2013年达到历史峰值,之后呈现高位运行的态势,2012年至2014年三年年平均立案94宗。今年以来,受理及立案数比去年同期有了明显增长,截止到10月底,受理非法集资案件89宗,超过去年整年数量23宗;立案69宗,超过去年整年数量16宗。立案涉案总金额达50.1亿元,是去年整年数量的2.5倍。
近年来广州出现了一批非法集资的大案要案:例如涉案金额99.5亿元、涉及16省(自治区、市)的邦家租赁非法集资案,涉及广东省多个地市、8万多名车主的益民“加油金”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20多亿元、涉案人数2万多人的天泽能源非法集资案等。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常委副书记、副支队长伍敏雄介绍说,在今年查处的天泽能源非法集资案中,天泽公司从开始至今以投资湖南永顺天泽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汉寿县天源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颐康养老城项目的名义,承诺每年可获得17%至26%不等的高额利润为诱,以曹某个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一年期还本付息的方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但经过调查,上述两家生物质能源公司现在属于停产状态,且从不营利。
集资的钱主要用于个人奢侈消费。曹某将资金转入其公司员工陈某某的私人帐户,购买了人民币2000万元的基金;为其儿子购买了900多万元的分红型保险;天泽公司于2013年购入一台宾利牌小汽车,裸车价格近700万元。曹某名下还有5辆豪华汽车,分别为玛莎拉蒂、奥迪A8、奥迪Q7、路虎、丰田汉兰达。
据介绍,非法集资案件多数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中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不法分子利用中老年群体缺乏投融资知识、不善于利用网络辨识骗子公司真实身份、生活圈子单一等弱点,通过组织免费旅游、茶话会等活动接近中老年群体,采取嘘寒问暖方式骗取信任,趁机介绍虚假投资项目,很多退休老人不明真相,被骗去养老金及毕生积蓄,损失惨重。
邱亿通说,非法集资具有四大特点:一是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如生产经营、商品交易等)等形式吸收资金。二是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社交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形式多种多样,以虚假宣传居多。三是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满足以上四个特征要件的,可以基本判定就是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另一方面,广州非法集资犯罪已经涉及到外汇、黄金、白银、股权、保健品、农林牧渔业等多个领域,作案手法主要有借款付息、转让股权、预购分销产品、代为理财等多种方式。近年来,犯罪团伙还开始利用互联网P2P金融借贷平台实施作案,据统计,1~9月份,广州已受理涉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8宗。
邱亿通说,P2P这种新金融业态发展很迅猛,平台增长的速度很快,但是问题也大量出现。要避免部分非法平台公司进行非法集资,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作为投资者一定要学会识别什么是正规平台,什么是问题违规平台。
他介绍,有四种情况可以帮助大家识别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问题平台公司。这四种情况包括:一是流动性高、宣称“可以随时赎回”的P2P产品;二是只有产品名称、收益率、期限、起投金额的产品;三是P2P平台先从第三方受让债权,然后转让给平台投资者的产品;四是P2P网贷基金。
邱亿通说,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且平台不得对投资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P2P本质上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资金,属于高风险类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选择投资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