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应设立底线监管法则
- 发布时间:2015-06-15 10:03: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站在“互联网+”风口,P2P网贷正一路高歌猛进。但在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却是乱象丛生。针对当下行业乱局、信息安全与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在日前举行的“P2P信息安全与风险防控论坛”上,各方人士为P2P行业风控支招。
据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透露,银监会普惠部关于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已拟定。根据该草案,P2P首先被定位于信息中介平台,并以此作为P2P各项监管的基础。虽然部分条款还在争议中,但不可否认,P2P行业监管细则落地已进入快车道。相关规则的出台必将加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洗牌与变局。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邓建鹏:
P2P行业监管应该设立底线监管,比如一些平台信息不透明,建议制定信息披露制度,设立平台退出与破产清算制度,建立第三方数据存管机构,并提出设立底线监管法则。P2P行业在中国还处于发展初期,曲折是必经之路,但方向始终向前。设立底线监管法则,为金融创新保留适度发展空间,有利于对网贷行业的良性运行和制度规范优化。
同盾科技联合创始人兼COO 马骏驱:
互联网金融风险诈骗存在团伙性和地域性,且欺诈形式不断更新。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要联合抵制,做到跨行业联防联控,才能有效抵抗互联网金融风险欺诈。
网贷315首席分析师 李子川:
安全技术是P2P网贷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基础。根据监管层释放的信号,监管层对P2P更倾向于间接监管,其中安全技术能力会成为硬性条件之一。部分P2P网贷平台仓促卡位,在IT基础实施建设方面投入不足,极易遭受外界攻击,平台应加强内部系统建设,共同推动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以进一步推动自身及行业发展。
易通贷CEO 康文:
对P2P从业者来说,风险防控是前面的1,其余都是0。P2P平台应通过商业模式、平台制度、系统建设和交易安全等方面来保障风险防控。易通贷通过产融结合模式、制度管理和系统技术三重维度构建安全。而在本次论坛上,易通贷全新全e新版标志和官网宣布启用,正是易通贷在系统技术上的又一次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