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加健康发展
- 发布时间:2015-10-13 10:30:3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第二届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峰会日前在北京举行。本次峰会围绕互联网应用模式创新与融合、“新政策”互联网金融企业如何发展、新时期下互联网金融发展机遇与挑战、互联网金融创新商业模式思考等话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雷曜,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邓建鹏,SPI绿能宝副董事长夏侯敏,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博士朱鸿鸣,信通中国副总裁辛红等专家学者出席并讲话。
雷曜: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创新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日前,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新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已经成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的出台备受各界期待,虽然目前还有一些不满的声音,比如有人认为意见突破不够,也有人认为意见有些地方较虚等,但意见整体让人满意,《指导意见》出台以后很快被给予了较高评价。
金融创新有其客观的规律,《指导意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不容忽视的积极意义:第一,《指导意见》体现了过去几年业界创新发展、理论和政策研讨,监管和市场认可的普遍共识,意见得到了社会各界地肯定。第二,《指导意见》解决了下一步的法律建设,分层分业监管的框架的搭建,具体办法的出台也有了原则的依据,《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明确界定。《指导意见》以罗列的形式明确为网络借贷机构、网络小贷公司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当中主要起营销、服务、销售渠道、风险技术外包等服务作用。第三,《指导意见》为下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提供配套保障措施。
同时,《指导意见》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在下一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普惠金融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新起到直接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更好地满足了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对普惠金融的需求;第二,成为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形式和动力,网络银行、互联网保险公司都是引导民间金融主线走向规范化的重大举措;第三,监管分工更加科学,监管效率将进一步得到提升,本质上是现有法律在金融监管过程当中配套完善,也是针对新的风险特征、产品服务特征实现监管的细化。
文海兴:互联网金融实现突破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以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发展为代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后来居上。有关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初,美英两大金融发达国家,P2P机构总计不超过100家,我国有2000多家。从融资体量看,P2P网络借贷在互联网中占比很高,其发展呈现出机构数量多、单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分布不均衡,风险暴露等特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对整个金融业态产生了重要影响。互联网的兴起,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资金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使经济社会效率和质量得以提高,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助于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金融服务,对促进消费企业、三农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1项重要具体行动,其中第五项具体行动就是“互联网+普惠金融”,在该部分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使互联网金融成为我国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所固有的隐蔽性、传染性和突发性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存在着诸如信用风险、信用科技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等金融业固有的各类风险。实践中也产生了许多由互联网金融引发的风险。第一,有些从业机构资质较差,时有平台倒闭、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第二,有些金融机构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第三,有些机构经营不规范,甚至借由互联网金融概念包装,从事虚假宣传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性和风险性,也就决定了对其实施监管的必要性,十部门的指导意见,对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步转向有序健康发展,特别是确立监管体制、防范风险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该指导意见内容丰富、指导性强,解决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概念和性质;第二,《指导意见》明确了最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指导意见》第一次从制度层面上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第四,《指导意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诸如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一系列要求,为行业的监管指明了方向;第五,创新才有驱动力,创新才能促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等。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将促使互联网金融从“三无”成为“三有”。所谓“三无”,即截至7月18日前,互联网金融一直处于没有门槛、没有监管机构、没有标准的状态。7月18日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第一个准入门槛,即实缴的注册资金。
《指导意见》明确了行业门槛。意见里提到的P2P网络平台安全要达到相应的标准,在2007年公安部就已经有相关的安全标准。今年8月份,江苏省互联网行业协会,上海以及广东的互联网行业协会先后出台了P2P网贷信息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对网贷行业的信息披露提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监管机构。在银行的指导意见中,把一行三会分别对应了网贷、股权众筹和保险等。
《指导意见》目前还存在一些监管的空白。具体方面如下:第一,一些产品,或者互联网金融所在的领域风险还没有充分释放。行业专家、企业家、包括监管部门,对这些领域还不能充分地认识和把握。例如,比特币已经成为一种非常火热的货币,《指导意见》还没有对它进行规范和涉及。再例如产品众筹,因为它的风险相对较低,再例如公益众筹,《指导意见》也没有对它有所涉及。第二,互联网金融的走向会加速洗牌。知名度较高的集团,有金融集团、控股集团背景的企业,他们平台的声誉、流量,包括节省成本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一旦监管细则明确,很多草根型的平台将会很快被淘汰。第三,由于加速洗牌,竞争和升级也在加速,互联网金融很快将进入三个版本,将完成第三个升级版本的转型。第四,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存在,金融业将受到巨大影响和冲击。第五,从草根创业转向大机构布局。2014年以来,上市公司、央企,包括一些金融控股集团纷纷募集。这些大机构和草根企业相比,它无论从知名度、交易量、信誉和市场份额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2014年以后,草根创业的机会基本上将不复存在。第六,从普遍亏损走向个别盈利。在过去3年的调研100多家P2P企业中,无数企业老板能够拍胸口保证已经盈利的还不到10%。
夏侯敏:互联网金融融入生活
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它的便捷、高效、普惠已经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投资、理财的习惯。互联网通过技术进步,传统行业不得不拥抱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重要的补充。
商业模式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生命力之所在。互联网金融本身是创新的产物,所以,创新才能促进发展。《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的行动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支撑。
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具有公开透明的特征。可以通过降低信息的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复杂化、平民化、人性化,并且提高服务效率。互联网金融体现着一种互联网精神、人人平等的权利,互联网最大的意义在于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
钟宏武:社会责任考量企业
互联网金融平台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是2009年第一本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的延续,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的一个延伸,今年第一次把互联网行业作为研究评价的对象。
互联网金融平台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研究的对象是互联网平台,评价的重点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和社会环境的信息披露水平,即透明度。
该指数的研究背景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各方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二是新的公司法明确提出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三是资本市场的要求,即必须要符合交易所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进入十倍数变化的阶段。目前很多地方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提出了信息披露的意见指导,这形成了第一个变化,就是行业的基本法以及规范;第二是巨型企业进入这个行业,包括一些央企背景的公司;第三是很多股权投资也进入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这使行业的竞争升级,从简单的知名度竞争变成美誉度的竞争,美誉度的竞争使社会责任也将成为各方考量企业的一个重要因素。
朱鸿鸣:互联网金融的适度监管
互联网金融最大的机遇是经济社会生活的互联网化。近年来,网购用户的数量有比较快的增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5年网购用户达到4.5亿。网络零售规模也随之快速扩张,在2015年预计会达到3.8万亿,这个相数据相对于2014年有近40%左右的增长。
互联网金融存在一些问题。据网贷之家的数据分析,最近一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问题平台已经达到1000家左右,适度监管对行业发展有大的影响。
在实体经济效益下滑、金融风险暴露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企业如何做好业务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平衡,保证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稳定,为投资人提供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率,将面临比较大的挑战。
辛红: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4年12月信通中国与十余家业内知名企业在新华网等单位的指导下,联合发起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自律联盟,联盟成员秉承着互联融合、责任和联盟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在业内率先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布企业信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依靠自律联盟进行互律和他律只是社会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说,企业自律才是最重要的。业内企业要坚守诚信原则,这也是金融行业的基本原则,不能片面地追求速度,同时要以风控为核心进行创新,只有做好内部管理与风控,企业才能够长久地发展,才能够给予客户更好的安全保障,起到相应的社会责任。
信通中国未来将继续以客户体验为出发点,继续坚持企业自律和行业他律,并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创新,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