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岫谈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导向
- 发布时间:2015-07-22 21:2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2015中国普惠金融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王岩岫在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和协同监管等原则。监管方向是坚持加强信息披露的导向。企业要加强信披,使消费者形成自主判断能力。
王岩岫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关注的一些风险点,首先,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安全存在隐患,所以今后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托管方也有相应要求。
第二,安全防护机制薄弱,应该强化制度创新,要注重构建适应互联网交易特别的安全防护机制,互联网有具有非面对面的特点,所以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机制,确保消费者安全。
第三,中介机构超越中间人地位,吸收和持有公众资金,这个也是和没有实现资金托管有很大关系。一些机构依靠发行理财产品等名义募集资金再进行放贷行为,本身超过中介本质。
第四,还有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互联网交易会存在大量的帐户信息,目前我国立法面对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尚不全面,加上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使得消费者保护存在一定问题。“消费者保护在各国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作为我们银监会金融监管机构,第一步就是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第二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第三就是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他介绍,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监管方面,首先,存在几个原则,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
他认为,监管方向是要坚持加强信息披露的导向。互联网业务使得我们的处理机制呈现后台化和隐性化的特征,由于专业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在业务和技术上对广大消费者具有不对等优势,一般消费者不易轻易了解业务风险,“所以我们的企业要加强信息的披露,使消费者形成自主判断能力。”
他强调,要坚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他表示,互联网金融要具备自身核心风险控制能力和职业操守,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要始终把消费者的利益和资金安全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