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收留3孤女 卖其父母遗产获利600万
- 发布时间:2016-05-05 08:47:15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报道段连排“身残志坚”时媒体所用的图片。
曾经温馨幸福的宋家五口。
段连排伪造三姐妹父亲宋书亮的签名。
在父母遇害之后,河北衡水枣强县的宋恒娥、宋恒欢、宋海莹三姐妹得到了当地“好心人”段连排的收留。然而,真相对她们来说太过残酷,多年后,她们发现,曾经感恩戴德的“好心人”把她们父母留下的数百万遗产转到了自己名下,卖了600多万。
4月27日,在经历两年四次裁判之后,三姐妹收到了衡水中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段连排被改判犯侵占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段连排赔偿受害人191万余元。
三姐妹认为这样的判决太轻,将提出申诉。此前的一审判决,段连排被定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5月3日,衡水市检察院也收到了衡水市中院送达的判决书,衡水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杨检察官说:“二审开庭时,检方意见是认为应该维持原判(诈骗罪)。”杨检察官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检方还在对案件的判决进行研究和讨论,是否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抗诉还要进行审查。
父母遇害,三姐妹被好心人收留
2005年9月26日,三姐妹的父亲宋书亮及母亲王某被歹徒杀害。枣强县公安局刑侦二队办案民警介绍:“宋家雇了一个工人叫刘明峰,当时老宋准备盖房,家里有很多现金,这个工人就临时起意,把三姐妹的父母杀了。”
当时,宋书亮及其妻子王某在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经营裘皮染色生意,攒下不少积蓄,在县里小有名气。宋书亮夫妻被害后,给三姐妹留下了巨额财产:位于大营镇邢德线北侧、大营镇大营村、新屯乡东黄甫村的4套房产,大营镇人民西街北侧400平方米土地一块,宋书亮生前为在该土地上建设楼房而买的建筑材料,还有一些做裘皮生意存下的硝染染料。
父母遇害时,三姐妹还在读书。大姐宋恒娥18岁,二姐宋恒欢17岁,小妹宋海莹14岁,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们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宋恒欢说,三姐妹从不曾想卖掉父母留下的财产,拆算下来有数百万元,可以为以后的生活做打算。同时,父母遇害给了她们警醒,“不能告诉任何人她们手里有那么多不动产。”
因为家里是案发现场被封,三姐妹不能居住,2006年,大姐宋恒娥的同学段某的父亲段连排主动向三姐妹伸出援手,收留了她们。当时大姐宋恒娥和二姐宋恒欢都在外地读书,只有小妹宋海莹在衡水上学,段连排建议小妹住进其衡水的空房子里。
2006年6月21日,小妹中考结束后,三姐妹搬进了宋家。2007年,二姐宋恒欢曾把几份一直随身携带的不动产证明材料放在了段连排衡水家中的床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