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出轨 男方悔婚索要彩礼被拒
- 发布时间:2016-01-21 17:27:51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张明江
婚姻大事,马虎不得。如感情基础不牢固,最好不要轻易订婚并给付彩礼。但今天的“80后”甚至“90后”,有不少人遭遇在订婚后,另一方又反 悔。沙雅县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送完彩礼,女方与微信朋友发生性关系,导致男方要求解除婚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拒绝返还彩礼。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了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女方返还男方彩礼款18000元。
2015年正月,张波与李玉经人介绍后相识并订立婚约。因女方刚满19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家商量后在酒店先行举办 了结婚仪式。在结婚仪式宴请中,男方张波的哥哥作为家长,按当地习俗当场向李玉的父亲给付了20000元现金作为彩礼,女方向男方回礼2000元。此后两 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5年夏天,张波听说外县工地招人,且工资比本地高出很多,为能多挣点钱提高生活水平,就跟朋友一起到外县打工去了,与李玉暂时过上了两地 分居的生活。张波走后,李玉感到很孤独寂寞,于是整日无所事事抱着手机聊微信,几日过后便与陌生微友见了面,后来与微友发生了性关系意外地怀孕了。张波听 说此事后匆匆赶回,女方为表忠诚做了流产,但张波却从此不能释怀,坚决要与李玉分手,并把她赶回了娘家,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李玉的父亲看着女儿被遣送 回家很是气愤,况且邻里相亲早已知道女儿李玉订婚之事,感到脸面很是无光,于是赶紧把李玉送到甘肃老家重找婆家。张波很快就从老家的同乡那里得知李玉又订 婚了,并且“新婆家”给了李玉家38000元彩礼,眼看着自己给付李玉家的18000元彩礼归期无望。无奈之下,张波的哥哥将李玉的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 返还彩礼18000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辩的面红耳赤。女方辩称,本案系张波悔婚造成的,责任应归张波,不同意返还彩礼款。张波也辩称,李玉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错在先,彩礼必须返还。
沙雅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张波为缔结婚姻,给付女方礼金20000 元,后返回2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现因其他原因,双方解除婚约,女方理应将收取的礼金予以返还。但是如果判决有可能让原、被告双方反目成仇,不 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
因此,庭审后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批评双方当事人不能草率订婚将婚姻视同儿戏,亦指出了女方过错在先。调解后,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男方同意女方返还14000元。庭后二十分钟,李玉的母亲将现金送至法院,此案即时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