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出纳为给女儿买房挪用4000万炒股 获刑17年
- 发布时间:2015-10-08 07: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7月16日,被告人张伟在法庭上受审 摄/记者 曹博远
为多赚点钱给女儿买房,46岁的国企出纳员张伟在任职的4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将4000万余元公款挪用购买股票,但他并未如愿获得高收益。为补上挪用公款造成的亏空,张伟又以修改支票等方式,将370万公款据为己有。
后因亏空无法弥补,张伟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今天上午法制晚报(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17年。
法院查明 国企出纳 挪公款炒股贪污补亏空
张伟被捕前任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出纳,2001年入职后,逐步接触工程项目,从2007年开始,陆续参与该公司太阳城项目和集宁指挥部工作。
因涉嫌贪污罪,张伟于2014年5月15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12月11日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张伟担任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一公司太阳城项目和集宁项目财务出纳,利用负责工程款收支、保管财务手续等职务便利,将两项目的工程款4000万余元转入他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案发前本金已全部归还。
另外,法院还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间,张伟采取修改转账支票票根、收款不入账、销毁收入凭证、修改支出凭证的方式,先后三次将公司的370万元据为己有,用于弥补其挪用公款造成的亏损。
庭上供述 炒股赔了20多万 为翻本挪公款
“我认罪。”在法庭上,张伟认罪。他说2007年7月到公司在内蒙古的太阳城项目和集宁指挥部工作,主要负责工程款的收支及报销事项。因为当地很多施工队没有对公账户,为了结算方便,公司让张伟以个人名义开了几个银行账户作为公务卡,用于收支项目的工程款。公司公章等全部财务手续都在他的手中。
张伟说,他2009年3月开始炒股,赚少赔多,“至今总计赔了300多万。”在股票赔了20多万后,他为了变亏为盈,开始挪用公款炒股。“我把对公账户的钱先转到公务卡,再转入我的股票账户,或者把对公账户转来的钱直接转到我的股票账户里。”
据法制晚报(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张伟炒股开户的户名并非他本人,而是他妻子的。案发后,侦查人员调查时,张伟的妻子说自己根本不懂股票,也不知道丈夫在炒股。
张伟承认,眼看着亏在股市里的钱越来越多,他没办法弥补挪用公款造成的亏损,就想到公司的印章等财务手续都在他手中,可以借此弄点钱。张伟三次采取修改转账支票票根、销毁收入凭证、修改支出凭证的方式,贪污公款370多万。他承认,贪污来的钱都用在了弥补挪用公款造成的亏空上。
“我知道错了,我去自首,这300多万元的窟窿实在是堵不上了。”张伟说。自首前的一个月左右,他意识到窟窿堵不上了,总公司财务部门也开始查他的账,“很害怕,跟家里人说了,家人督促我去自首。”
张伟被查后,他的妻子主动退赔了10万元。
既然炒股亏损了,为何不赶紧住手,而是继续拿公款炒股,张伟的女儿道出了缘由。庭审时,张伟22岁的女儿参与了旁听,事后她说,“我心疼爸爸,他都是为了我,他说等我毕业后,想给我在北京买一套房子,我从没想过父亲会做这样的事。”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张伟的辩护律师表示,张伟挪用公款炒股是想利用时间差赚点钱给女儿买房,并非为了挥霍或者个人享受。
庭审最后,张伟忏悔,说他工作以来从未做过违法违纪的事,到2009年妻子得病,因生活压力大导致一时糊涂作案,以至于后来越陷越深。“辜负了领导的信任,也对不起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判决 因贪污和挪用公款判17年
集宁项目指挥部财务处代理副处长刘某证言显示,其曾发现在财务账上多了一笔100万元的现金支出,而实际上这项支出是不存在的。
刘某说当时自己并不知道这里面有问题,因为他对张伟非常信任,就根据张伟给的凭证直接记账了,而没有深究。
张伟的辩护人指出所挪公款已全部归还,未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亲属向被害单位代为退赔10万元,建议法院对张伟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查,张伟系在本单位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检察机关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挪用公款、贪污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其挪用公款数额超过4000万元,其贪污行为给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300万余元,社会危害性较大,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
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1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继续追缴张伟360万元违法所得,发还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文/记者 洪雪(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