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七天加班费 至少1586.8元
- 发布时间:2015-10-08 07:09:58 来源:深圳新闻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不少人出游或返乡探亲,但还有一部分人坚守在工作岗位。加班费该怎样算?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十一加班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不同,员工可获“三薪”、“两薪”;如果7天“全程加班”,最少可拿1586.8元加班费。
今年十一国庆节共放假7天,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十一长假期间,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不同,员工如果加班,用人单位必须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十一长假中,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10月1日、2日、3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同时,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安排补休来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也就是说必须“补钱”;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也就是说可以“补钱”或者“补休”。
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月工资基数按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是每月2030元。如果一名员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那么,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300%×1=280元;休息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200%×1=186.7元。如果该名员工整个十一假期都在加班,加班费总计为:(280×3)+(186.7×4)=1586.8元,这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十一假期全程加班,拿到手的总加班费不得低于1586.8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企业如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拨打电话12333举报,企业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