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温泉两个储物柜都被撬3部手机2000元现金丢失
- 发布时间:2015-09-17 11:08:52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郑梦琦
9月14日,一行11人开心地去未央湖泡温泉,结果出来后却闹了一肚子的气。放在两个储物柜内的2000元现金及3部手机不翼而飞。对此,未央湖相关负责人称,愿意赔偿2000元现金。顾客认为,财物是在消费时丢失的,未央湖应承担全部责任。
泡温泉储物柜里财物被盗
9月14日下午3时许,西安北郊一家公司的李先生等11名员工,一起到未央湖游乐园里泡温泉。李先生一行进入泡温泉的服务区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入男宾区域,并在更衣区域,将衣服等物品全部存放在安装有电子门锁的储物柜内。泡温泉的几名同事中,有两个人图方便就使用一个储物柜。约2个小时后,李先生等人泡完温泉,准备换衣服离开。当他们打开储物柜时,突然发现三个人放在两个储物柜内的2000元现金和3部手机都不见了。
景区愿赔2000元现金
对于他们的损失,未央湖相关负责人称,这件事他们也无法解释是怎么回事,可能是李先生等人的财物被盗。顾客使用的储物柜,正常情况下只有一把钥匙,另外还有一个公共的电子钥匙,由专人保管,以备顾客丢失钥匙后提供开锁服务。平时未经允许,工作人员不准使用公共钥匙打开任何储物柜。不过,对于李先生等3人的损失,他们只愿意赔偿2000元现金。
而李先生等人认为,他们在未央湖游乐园景区内消费时财物丢失,未央湖方面根本没有尽到替客户保管好随身物品的义务,因此,未央湖应该负全责。事发当天,在李先生等人的坚持下,未央湖游乐园向公安未央分局草滩派出所报警。目前,警方对此事仍在调查中。
警方已介入调查
昨日,西安未央湖游乐园一负责人介绍,事发后,他们就让人去现场进行检查。对于李先生等人的遭遇,他们愿意赔偿2000元现金,但是对于李先生等人的其他要求无法满足。同时,他表示,目前警方已介入。如果警方破案后,认为属于他们的责任,他们愿意承担全部损失,李先生等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当天,在这名负责人陪同下,记者对发生财物丢失的温泉场所进行了走访。在大厅前台的桌面处贴有“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字样的提示。同时,在更衣区,这名负责人称,他们发现被盗储物柜上有明显撬痕。他们在事后也进行了实验,仅用一个平口起子就可打开储物柜。因此,他们认为李先生的储物柜很可能是被他人盗窃的。
律师观点
经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自行保管财物”告示属无效提醒
经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吴军峰律师表示,李先生作为消费者进入未央湖游乐园景区的温泉服务区消费,这时作为消费者的李先生就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提供服务或财产。而合同的成立就使得义务也随之产生。经营者就必须至少承担两项附随义务:第一是告知义务,即经营场所应当明确告知顾客要注意自己的财物和人身安全;第二是妥善保管义务,当顾客将财物交付给经营者或者放在指定场所时,经营者就必须对这些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如果说经营者未履行以上两项附随义务而造成损害的,经营者要依据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而对于未央湖温泉区域“自行保管财物”的提示,因该场所的特殊性,顾客进入温泉洗浴区根本无法自行保管财物,因此该告示属于无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