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财经 > 债券 > 债券资讯 > 正文

字号: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开闸”

  • 发布时间:2015-02-17 07:30:3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潘彧  责任编辑:张明江

  昨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下称《指引》)以及相关指引,业内人士称,这标志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正式推出,该项业务推出将大大增强交易所债券市场流动性。

  提高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

  据悉,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指持券方和资方一对一签订标准化协议,确定质押券种、期限、利率等要素。一般认为,该项业务主要针对目前流动性不高的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私募性质的债券品种。

  分析人士表示,该举措为各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了较为灵活的回购融资工具,有助于提高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扩大投资群体,促进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

  一位债券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债市宽松预期夹杂政策利好,对债市短期走势将有保护。

  交易要素由自主协商决定

  《指引》称,协议回购的参与者应为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在参与业务前应当签署回购主协议,证券公司经纪客户还需签署风险揭示书。业务初期,融资方暂限于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仅可融出资金。

  协议回购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15。在交易结算方式上,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包括在上交所交易或转让的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回购的质押券种、折算比例,回购期限、利率等交易要素方式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但回购期限不得超过365天。同时,违约处置方式主要由市场自主协商解决。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