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风险政府债将被约谈
- 发布时间:2014-12-18 14:29:53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商报济南消息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我省在《意见》中提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其中明确,将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建立约谈制度。
据介绍,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8200亿元,全省政府性债务率为57.5%,负债率为11%,均低于国际警戒线和全国平均水平。虽然债务规模处于合理区间、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重、融资成本高、偿债压力大、风险持续聚集等问题不容忽视。
对此,《意见》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明确建立三大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建立约谈制度。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债务高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风险。债务风险相对较低的地区,要合理控制债务余额规模和增长速度。二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使用政府债务资金新建公益性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论证、严格审批,保证举借债务都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为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明确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市县政府确实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要及时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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