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9华发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9-25 09: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刘波
回售代码:100934
回售简称:华发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4年10月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10月16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的交易方式,公司债券按净价(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作为申报和成交价,以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之和)作为结算价格。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09华发债”的收盘价格为102.20元/张,高于回售的价格。且发行人选择自第5个付息日(2014年10月16日)起上调票面利率60个基点至7.60%。若“09华发债”持有人申报此次回售,可能导致较大的损失。请“09华发债”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1、根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30到100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7.0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五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2014年10月16日),发行人
选择上调票面利率60个基点至7.6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2、根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公司发行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22028,证券简称:“09华发债”)的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亦即回售支付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09华发债”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2014年10月9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9华发债”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09华发债”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的无条件放弃。
4、“09华发债”持有人的本次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09华发债”持有人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个付息日(2014年10月16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09华发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09华发债”的收盘价格为102.20元/张,高于回售的价格。且发行人选择在第5个付息日上调票面利率60个基点至7.60%,即自第6个付息年度起至债券存续期满的票面利率为7.60%。若“09华发债”持有人申报此次回售,可能导致较大的损失。请“09华发债”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本公告仅对“09华发债”持有人申报本次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09华发债”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回售的详细情况,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华发股份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09华发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09华发债”债券存续期间第5个付息日(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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