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考核银行定向降准情况与新增贷款增速无关
- 发布时间:2016-02-21 08:40:50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波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决定对部分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因其新增贷款发放速度过快”,而“此举是央行由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后作出的”。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不单纯考察某一个月的数据。尤其是因为春节假期不固定,我国1、2月份数据历来波动较大,今年春节假期早于去年,信贷需求更集中体现于1月份,需要将1—2月份乃至一季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
该负责人指出,宏观审慎评估不是单纯关注狭义贷款,还要看广义信贷,并从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多维度考察并引导金融机构的行为。
近日,人民银行按照定向降准相关制度,对2015年度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的情况进行了考核。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考核结果看,分三种情况:绝大多数银行信贷支农支小情况良好,满足定向降准标准,可以继续享受优惠准备金率;一些此前未享受定向降准的银行通过主动调整优化信贷结构,达到了定向降准标准,可以在新年度享受优惠准备金率;少数银行不再满足定向降准标准,因而不能继续享受优惠准备金率。考核结果有上有下,有利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属于考核制度题中应有之义,与新增贷款增速或宏观审慎评估无关。
据了解,人民银行于2014年引入了定向降准考核机制,通过对满足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标准的商业银行实施优惠准备金率,并按年根据商业银行“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动态调整其准备金率的方式,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改善优化信贷结构,增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上一次定向降准考核和准备金率动态调整于2015年2月实施,此次准备金率动态调整将于2016年2月25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