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6万余 还款后仍被判缓刑罚2万元
- 发布时间:2015-12-11 07:47:04 来源: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张明江
随着社会发展,信用卡已成为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如果你有信用卡,到了还款期限,并且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还未偿还,那你可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被控信用卡诈骗罪。就算还了钱,还会被判刑。
什么样的情况可能被控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有啥用卡误区?12月10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还了银行钱,他仍被判刑
25岁的男子闫某,大专文化,家住古交市屯兰矿。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5年1月21日被古交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3年9月,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闫某持父亲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古交某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预留电话为父亲的手机号码。该卡自办理之后,均为闫某本人持有并使用。并且,闫某一直没有告知父亲办卡及还款情况。至2014年3月,信用卡都正常还款。
从2014年3月18日到2014年5月4日,闫某共刷卡48158.42元。至2014年12月22日案发时,恶意透支的款息共计53311.4元。
该卡逾期后,中国银行分别于2014年6月17日、7月2日致电闫某父亲的电话进行催收。由于闫某的父亲患病,催收电话一直由闫某假冒父亲接听。在此期间,中国银行也寄出过信用卡欠款通知书。闫某到案后,其家属已于2015年1月21日将其透支的欠款65128.8元全部还清。当天,闫某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古交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法院认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透支数额共计53311.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闫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古交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恶意透支”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2013年11月,被告人刘某在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母亲的身份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激活后,一直由自己使用。这张信用卡从今年3月4日开始逾期,累计透支人民币8万余元,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刘某仍不归还。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等待刘某的将是法院的判决。
与闫某一样,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刘某都一直认为,被透支的信用卡只要还了钱就没事了。
采访中,记者从公安机关得知,一半以上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持卡人都认为,被银行多次催收后,只要还了钱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构成“恶意透支”。
当然,这里所说“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理性用卡,避免用卡误区
如今,信用卡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然而百度搜索“信用卡获刑”,得到的搜索记录有数百万条。一位基层检察官坦言,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六成为年轻人。警方提醒,一定要理性用卡,避免用卡误区。
1、不要追求高额度。有些人评价信用卡好不好就看透支额度高不高,其实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只需要达到你每个月的平均消费额即可,太高的额度可能会刺激你的非理性消费,而且卡丢了以后安全隐患也较高;
2、信用卡透支额度取决于你的收入水平。千万不要因为银行给你增加了额度,就无形中感觉自己的消费能力提高了,否则会陷入每月还“最低还款额”的苦海无法自拔;
3、千万不要透支取现,假设你透支取现了1万元,1个月以后还了,你要付出取现手续费100元,加上透支利息150元,看起来好像不多,但折算成年利率高达30%,谁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4、一个人最多开两张信用卡,最好跟你的储蓄卡绑定还款。办卡过多你会不记得哪张卡要还款,搞不好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产生。
信用卡是一种支付工具,不是投资工具,虽然便捷,但关键还得看我们怎么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