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存贷比指标谢幕 一文看懂指标取消有啥影响
- 发布时间:2015-09-24 08:10:06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张明江
再见存贷比,再见通道业务!银监会最新监管办法显示,从10月1日开始,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变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为什么要取消存贷比?存贷比取消对商业银行有何影响?存贷比取消对居民理财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实施的75%存贷比监管指标取消
银监会网站9月22日消息,银监会对2014年1月开始实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银监会2015年第18次主席会议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从变更内容看,新的流动性管理办法删除了实施已有20年之久的75%存贷比监管指标,并在流动性风险监测章节中规定,“银监会应当持续监测商业银行存贷比的变动情况,当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了解原因并分析其反映出的商业银行风险变化,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所谓存贷比,是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简单解释就是,银行吸收1万元存款,最多只能贷出去7500块钱,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客户的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如果存贷比过高,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就不足以应对储户的取款需求,引发挤兑。
为什么要取消存贷比?
存贷比指标针对此前的银行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指标,在宏观上抑制信贷过度投放,可以起到降低单一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的作用。
然而如今存贷比已经不能准确的反映银行业真实的流动性状况,原因是:目前的银行业务不再是简单的存贷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更加多元化,存贷比此时反而对银行发展形成了约束。
为什么呢?因为存贷比监管隐藏了一个原则,即在商业银行的各类资金来源中,只有存款才能放贷。商业银行资本金、同业存款、发行债券等资金来源再多,也不能拿来放贷。而在资产端,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表现形式也愈加多样化。
有这么多的负债、资产选择,却只能选择以存款发放贷款,有的银行就会选择突击揽存虚增存款,货币政策的传导也会受阻。
这种背景下,存贷比作为流动性监管指标的意义已大幅减弱,并逐渐成了对银行信贷规模的越是,因此取消这一监管指标已势在必行。
那不考核存贷比,银行还将考核哪些流动性监管指标呢?。如果存贷比取消,未来的我国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大概率将由巴III中的流动性覆盖率与净稳定资金比例来胜任。这两个指标比存贷比更细致,不仅包括存贷款科目,还包含对期限及流动性的考量,几乎覆盖资产、负债两端。
存贷比取消对商业银行有何影响?
首先,取消存贷比将会放开银行在资产端、负债端的束缚,主动负债在银行资金来源中所占比重将越来越高,银行发展模式不再一成不变,差异化发展将会呈现:部分银行可能往交易型银行、混业经营方向转型,一些银行可能继续专注存贷款等传统业务。
其次,在存贷比监管指标取消后,商业银行存贷比最高只能达到约80%。商业银行需要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这一比例约20%,所以存贷比最高也就80%左右。
所以对于银行而言,存贷比监管指标取消后,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减少,贷款规模将会增加。
银行信贷投放规模提高后,资产配置结构将调整,高息的信贷资产替代其他低息的资产,净息差回升,将会影响到银行利润表,提高其盈利能力。
但是,银行信贷扩张也受制于经济周期波动等其他因素,另外,银行还受到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率等监管规则的限制。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在不同的经济周期,风险大相径庭,在经济繁荣时期,因为企业盈利情况良好,贷款质量往往不会发生问题;但在经济衰退时期,除直接影响银行经营收入外,还可能因为企业经营与效益受较大影响,给银行带来新一轮的不良资产。此外,由于银行业实际存贷比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准,银行贷款规模不会出现较快增长,将会缓慢提升。
总的来说,取消了75%的红线会释放出大量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是否会被投入到市场上并不一定,只是表示银行对自己资金的自主权增加了,是否投放市场,银行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综合考量。
存贷比取消对居民有何影响?
一、股价受益。存贷比取消之后,银行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对银行板块是利好,中长期来看,低估值的银行股上涨潜能较大。
二、存款搬家现象减少。过去每到月末、季末及年末考核时点,银行通常通过提高存款利率或是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来达到揽储目的,存贷比取消之后将缓解银行冲时点压力,存款利率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趋于稳定,波动性降低,投资者在月末、季末及年末恐无法再买到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存款搬家现象也将减少甚至消失。
三、个人及小微企业贷款更容易。银行可供放贷的资金增多了,个人及小微企业贷款会更加容易,融资成本也将会有所下降。
存贷比指标的历史
75%的存贷比指标控制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最初的目的是控制信贷过快增长。
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之初,贷差(贷款大于存款)严重,依靠向中央银行再贷款来满足企业旺盛的贷款需求及存贷款资金缺口。鉴于此,央行提出了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存贷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纳入了1995年5月的《商业银行法》。
所以75%的存贷比指标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控制银行信贷盲目投放,二是管理银行流动性。
在1995年至2003年,75%的存贷比指标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银行业整体的存贷比高于75%。2003年末,银行业整体本外币存贷比甚至达到77%,直到2004年6月末才降至75%以下。
2004年至2010年,存贷比整体低于75%,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不大。2003年银监会成立,在银监会主导下,存贷比成为一项主要的流动性监管指标。2009年,银监会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中将存贷比指标明确为流动性监测管理的工具,后续又将存贷比纳入对银行“腕骨”(CARPALs)指标体系中。
2011年至今,部分中小银行存贷比接近75%,存贷比成为中小银行信贷投放的主要障碍之一。部分银行采取了月末突击揽存冲时点的方式来满足监管要求。2011年6月起,银监会为控制监管套利,将存贷比指标改为日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