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bank平台久未更新引关注 包商银行回应未放弃
- 发布时间:2015-08-07 07:4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田燕
包商银行推出的互联网综合智能理财平台“小马bank”很久没有新项目上线引发市场关注。加之,其核心团队此前离职,曾经高调的小马bank前景究竟如何?
对此,包商银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尽管目前小马bank没有新项目上线,但该行并没有放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目前正在筹划下一步该怎么走,初步计划转型为包商银行旗下的数字银行,并且将启用新的品牌名称、标识及全新的品牌形象。
核心团队离职 长期无新标上线
“小马bank”是包商银行推出的互联网综合智能理财平台,于2014年6月正式上线,上线初期该平台重点包括两类产品:千里马,即P2P债权项目投标类产品和马宝宝,即货币基金类产品。此来,该平台还推出了自动投标项目,即根据客户风险偏好并设置一定的投资规则自动完成投标。
按照包商银行的思路,起初定位小马bank是融合“直销银行”+“智能理财”+众筹等主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整合线下包商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在线上推出,包商银行则扮演供应商的角色以及给予风控方面的技术支持。
“小马bank平台上的债权产品的额度低于30万元之下,这样能保证风险控制,让投资人更安全。另外,平台上的项目也不做拆标,是什么期限的借款就放什么期限,通常一年期借款会多一些,也有半年期的。”包商银行内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观察到,小马bank自去年11月起就没有新项目上线了。巧合的是,去年11月,原小马bank总经理张诚带领核心团队离职包商银行,创立了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小马金融。
目前,在小马bank平台上,在售产品仅有马宝宝(二期),另外存量项目包括193个个人借款项目在回款中,165个个人借款项目已完结。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上线到10月底,在借款标的上几乎都是小微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的个人借款项目,投向生产或进货资金周转等。对于投资者而言,小马bank平台上6个月的借款项目收益率约6.5%至7%,10个月、12个月的借款项目收益率为7.5%,这远低于目前市场上P2P平台线上项目的收益率水平。
“小马Bank平台上本身的P2P项目的借款人和包商银行自身的中小企业客户重合度相当高,内部本身存在一定竞争关系。如果做普通的贷款,资金成本就是普通的存款利率,但如果拿到P2P平台放贷,资金成本一下子就上升到理财产品的水平。”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称。
张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用“左手打右手”来形容小马bank的处境,他说,银行内部各部门利益难以平衡,更难以实现定价的市场化。“银行是金字塔结构,这意味着沟通成本的增加,小马bank业务创新,需要牵涉银行的每个部门,协调其他部门的成本非常大。”
转型方向或是直销银行
《经济参考报》致电包商银行了解到,尽管目前小马bank没有新项目上线,但该行并没有放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目前正在筹划下一步该怎么走,初步计划转型为包商银行旗下的数字银行,并且将启用新的品牌名称、标识及全新的品牌形象。
对于此前小马bank平台上的存量项目,包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微资产项目额度较小并且高度分散,目前所有项目均100%兑付本息。小马bank现有客户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一位接近包商银行的人士说,“如果按照之前思路,即把线下部分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借款搬到线上去做,显然已经走不通了,转型的方向有可能是直销银行模式,包括存款、资金归集、购买理财产品、基金投资、黄金交易等,相当于金融超市,对产品做一些整合,不过最终究竟怎么开展还在筹备中。”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在外界环境出现变化时愿意进行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创新尝试,这一点值得鼓励。尤其是中小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满足其跨区经营的需求,其更有内在动力去做。“对不少银行而言,做互联网金融并不是它的长项,但在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之时,勇于做出各种尝试,即使没能最终成功,也能为未来的转型发展积累经验。”曾刚说。
监管研究银行单设互联网金融法人机构
实际上,除包商银行外,国内还有一些银行也已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和P2P业务,比如,招行于2013年推出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小企业E家,目前,该平台加载了包括P2P理财、货币基金等不同的产品。另外,国开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省内国有大型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开鑫贷也是典型的子公司模式运营的典型代表。
在曾刚看来,银行做P2P有优势也有劣势。他表示,目前的P2P平台,大部分在资金端不缺钱,它们更缺的是资产端的资源——既需要资金又风险可控的借款人,银行在资产端的优势不言而喻。对于银行而言,通过做P2P平台,其可实现表内资产的表外化,降低了表内资产规模,同时释放了部分资本占有。但曾刚同时强调,P2P是一种信息中介的模式,这和现有的银行风控体系与经营逻辑完全不同,互联网更加看重收益性和客户体验,而银行更加看重风险控制,因此,在银行体系内做P2P本身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无论是线上P2P还是直销银行本身不独立,导致其在产品种类、客户资源、服务渠道、后台维护等方面与传统银行产生大量重叠,甚至沦为传统银行的补充渠道。所以,在目前直销银行难以实现独立法人地位的政策框架下,可以通过建立事业部的形式,让直销银行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独立核算,赋予直销银行特有的权力,使其能够自主选择客户、产品和经营策略,形成差异化竞争。据悉,这种将银行互联网金融单设独立法人机构的探索,银监会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中。
“从目前监管的导向来看,还是比较正面和积极的,即鼓励银行开展这块业务。不过目前银监会制订的P2P方面的监管细则还未出台,一旦监管明确,银行开展这方面业务或将更为顺畅。”曾刚说,“以子公司的模式来做,实现一定的风险隔离,是比较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