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部分银行仍存质价不符、捆绑收费等现象
- 发布时间:2015-05-08 13:45: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少雷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 (中国网 郑亮摄)
中国网财经5月8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会上表示,从总体上看,银行业积极完善服务收费,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部分银行机构收费质价不符,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这些现象仍有出现,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周慕冰表示,首先商业银行作为服务性的企业,跟其他服务行业的企业一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应该是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因为银行跟米店、商店和其他卖布、卖粮食的商店是一样的,就是服务行业,说到底要靠服务收费来持续经营。同时商业银行也必须遵守市场经营规范,服务收费要合法合规合理,不能乱收费。
谈及如何界定银行业的乱收费行为,周慕冰说了四条原则:第一条原则,目录原则。2014年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除此之外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由发改委和银监会根据《价格法》列出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对市场调节价,银监会要求银行统一编制服务价目表,在官方网站和营业网点公布,银行必须按照目录项目收费,不得另立项目。如果没有服务价目表,可以投诉。
第二条原则,透明度原则。对于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都印订了定价目录,发展改革委是我国价格管理机关。明确了价格标准,同时降低和调整了部分银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价,银行必须核算成本,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保持信息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条原则,质价相符原则。银行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要质价相当,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这是质价相符原则。
第四条原则,服务绩效原则。银行服务收费和客户实际情况必须匹配,同样的服务项目对大客户或小微企业客户来讲,带来的实际绩效是不一样的。对小微企业适当降低价格。
同时,周慕冰表示,银监会对银行乱收费的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做了很多工作,具体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银监会一直严格要求银行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一是出台法规文件,全面加强管理。2014年2月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就明确银行服务定价程序、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保障客户对银行服务价格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是督促银行减费降费。对使用最广泛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免费或者优惠,保障社会公众享有基础服务的权利,要求除银团贷款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服务费等等,此外下调了刷卡手续费标准,减轻商户负担,方便持卡消费,明确IC卡工本费定价原则和价格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减免优惠银行卡的工本费。在这里跟大家特别报告一下,到2014年末,我国21家主要银行的收费项目平均为十大类305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117项。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2012年开始,银监会持续开展对乱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治理,要求银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公开收费价目表,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七不准”是指不准以贷转承,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四公开”是指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银监会要求所有的银行网点必须用两种方式公布“七不准、四公开”:一是印成标准的价格目录手册,贴在墙上,放在网点供消费者查阅,二是在滚动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大家可以去银行网点监督,如果“七不准、四公开”没有公布和在电子屏幕上滚动的,可以投诉它。
周慕冰介绍,2012年-2013年银监会派出了18个督查组,深入224家银行总部和319个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对104个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银行限期整改,对62个违规问题依法处责。2014年6月银监会联合发展改革委到10个省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底,银监会又集中力量在银行业机构和银监会系统内同时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重点检查,重点对乱收费进行了查处。经过各方努力,从总体上看,银行业积极完善服务收费,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部分银行机构收费质价不符,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这些现象仍有出现,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周慕冰指出,近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银监会的部署,目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公告调整了IC卡工本费服务项目收费水平,农业银行从5月1日起停止收取了贷款承诺函等6项与企业贷款相关的服务费用。这些银行会陆陆续续进一步减费让利。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银行业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银行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称、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考核。其实在银行服务规范收费方面,各家总行也有明确要求,但是基层因为要完成考核指标,变相通过收费来实现,因此现在要治本改善考核指标方面采取措施。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继续督促落实“七不准、四公开”,提高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清理不必要的资金中介、过道、通道、过桥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推进“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用好投诉举报,强化对银行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管查处和惩治力度。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够在利差中补偿的,要求不许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的成本收费,要求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消费者负担的,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