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月11日联合发文,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
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改进绩效考评制度,设立存款偏离度指标,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详细]
不少专家和银行业人士认为,在存贷比监管指标未有所调整的情况下,存款偏离度实际上将加大银行揽储的压力。也有分析称,存款偏离度是监管推进一系列政策的前奏,将促使银行加强负债管理,优化银行考核体系等。 [详细]
银行存款"冲时点"由来已久,存款月末冲高、月初回落,月末存款偏离度较高。一些商业银行通过高息揽储、非法返利、延迟支付、以贷转存、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手段吸存倒存。
维护健康金融秩序,缓解月末、季末存款等的大幅波动,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同时,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国务院提出,应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详细]
加强对分支机构绩效考评管理,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不得设定单纯以存款市场份额或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存款考评办法或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要求。
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不得另外设置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不得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不得接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等资金中介组织的存款;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合理控制月末存款偏离率。根据历史数据及测算情况,设置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同时,为防止商业银行在季末通过冲高月日均存款、规避存款偏离率约束,附加限制季末月日均存款的可计入金额。
为使前款各种规定落实到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建立存款波动情况统计监测制度,对存在存款异动较大、违规吸存、虚假增存等问题的商业银行,按照严重程度相应采取限制准入、降低评级、限制业务、提高稳定存款比例等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