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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米高空触动应急安全门旅客被追究刑事责任

  • 发布时间:2015-07-17 09:31:07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春晖

  近日,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侦办了新疆首起旅客因擅自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6月18日,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接到乌鲁木齐机场地面指挥中心通报:有旅客在CA4191航班上擅自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致飞机驾驶舱内安全门预警系统告警。19时11分,该航班在乌鲁木齐机场降落后,新疆机场公安局民警迅速出警开展侦查工作。经查,旅客陈某在飞机飞行过程中出于好奇,擅自拉开应急舱门操纵手柄盖板,致飞机驾驶舱内安全门预警系统告警,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7月7日,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新疆机场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予以逮捕。

  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提醒广大旅客,在乘坐民航班机时要文明、理性,遵守客舱的公共秩序,为他人、为自己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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