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抢抓契机发展养老产业引导基金
- 发布时间:2015-09-18 17:31:4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吴起龙
山东省烟台市引入基金模式推进市场化养老试点工作,今年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于2014年8月下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在吉林、山东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烟台入围后,集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规格推进该试点工作。
烟台市一直重视养老产业发展,从2012年起就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办法。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之后,市财政部门引入基金模式,通过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股权化的投资机制、杠杆化的引导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和放大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规范引导基金运作,坚持制度先行,烟台市财政部门在全省较早制定出台了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对引导基金筹资机制、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核心问题逐一进行明确,并从实践角度,对产业引导基金发起、设立、运营、监管、考核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进行规范,为基金工作开展提供了基本纲领,保证了养老产业基金快速发起设立。
为保证养老产业基金尽快启动实施,烟台市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养老产业基金运作方案设计,与多家企业与投资机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接触洽谈,并根据试点要求对7家机构提出的方案进行比较审核。目前,最终方案已经财政部、商务部以及市养老产业试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基金已经启动实施。
在基金实施过程中,烟台财政管理部门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契约意识、合同意识,专门组建成立基金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库,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严守《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在协议条款制定上,先后两轮广泛征求法律、基金等方面专家意见,充分权衡论证,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烟台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抵押资产资质、优劣情况进行反复审查,确保每一个细节都严谨、板上钉钉,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在基金推进过程中,方案审批、尽职调查、公示等环节都严格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风险在程序中得到有效管控。在基金监管上,烟台派驻代表进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协议争取到政府在基金总体投资方向上具备一票否决权,有效保证基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及时纠正投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