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增27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考察期为1年
- 发布时间:2015-08-05 09:13:28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吴起龙
昨日(8月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新增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永建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7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202家,占总数比例超七成。至此,北京全市范围内医保定点机构总数近2200家。
市民可在人社局官网查询新增名单
在公布的277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共有202家,占总数的72.9%。此次新增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市民可在网站查询。
在此次医保定点认定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相比,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享有更多政策优惠,不受执业时间长短、与现有定点医疗机构距离远近限制,只要符合有关标准和条件,均可纳入医保定点。
北京市第21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工作从去年10月23日起启动,其间提出增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对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继续实行政策倾斜。
此外,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还包括75家医保定点医院,其中73家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称在认定范围、标准和条件要求方面,对社会办和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并非立即提供服务
此次新增的定点医疗机构均有1年考察期,考核合格才能正式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协议。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处长徐仁忠介绍:“考察期一是要定点机构熟悉医保原理,二是通过这个机制激励他们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此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还将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但‘出’不是直接取消定点资格,处理步骤包括约谈、通报、黄牌警告、协议暂缓执行等,最后最严重的是取消定点”,徐仁忠如此解释道。
目前公布的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并非马上可以提供医保服务,而是要在通知发布后的50个工作日内进行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并申请现场验收,待人力社保部门验收通过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之后即可提供医保服务。
医院就诊信息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开药量
此次北京市增加27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徐仁忠在回应记者采访时称:“毫无疑问会增加医保基金的压力,基金问题我们只有向管理要效益。”
为此,医保部门实施医疗机构之间的就诊信息互联互通工程,在协和医院、301医院等8家医院中进行试点,“现在很多人生病后习惯去多个医院看,实现互联互通后医生如果看到病人在另一家医院已经开过这种药了,就可以不开或者少开,以此来减少重复开药带来的浪费”,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王明山如此表示。
根据数据分析,互联互通之后,八家医院间每周重复开药量从之前40万减少到现在的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