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标准出台
- 发布时间:2015-06-29 10:06:17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朱苑桢
目前全市16个区县都建成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但很多父母并不知道身边有这样的服务。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出台《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试行版),要求这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每年的服务儿童总数要占辖区内常住人口分娩总数的50%以上。同时,在办理出生证时,就把宣传手册发给新爸爸妈妈,解决知晓率低的问题。
宣传册随出生证发放
从2011年开始,本市卫生部门就开始陆续在各区县建设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目前,全市16个区县都设有这样的中心,为0至6岁孩子提供健康监测。中心里设有生长发育监测室、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评估及指导室、心理行为测试室、营养评估咨询指导室、语言评估干预室、食物过敏测试室、康复干预训练室、听力筛查室、视力筛查室、口腔诊疗室等。
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在家长中的知晓率并不高。为此,市卫计委出台《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试行版),提出覆盖率、宣传率、服务率的要求。
为了提高知晓率,《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手册》将随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及时告诉新生儿的父母离家最近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在哪里、能提供什么服务。卫生计生部门要求,服务手册发放覆盖率要达到辖区新生儿的90%以上。
面积最少1000平方米
建设标准中提到,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单间诊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与疾病门诊分开。有哺乳间、饮水区、儿童洗手池、儿童厕所等。
硬件标准中还包括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体格生长测量工具、孕产妇和儿童膳食营养评价工具、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工具、亲子活动玩教具和图书、高危儿及生长发育偏离儿童早期干预设备、儿童早期发展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人员配备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的专业团队由儿科、儿童保健、护理、心理、五官、康复等相关专业医生、护士、幼教、康复治疗师等组成,其中执业医师不少于15人。执业医师应有3年及以上儿童保健(或儿科)工作经验,评估人员具有医学或护理专业背景,训练人员须为康复治疗师或幼教人员。
监测儿童生长发育
随着市民知晓率的逐步提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服务的覆盖率也要提升。其中,设在医院内的,年服务儿童总数要占本院分娩总数的75%以上;单独设立的,年服务儿童总数要占辖区内常住人口分娩总数的50%以上。
在服务内容上,中心要进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从婴儿出生开始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动态观察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和干预生长发育偏离儿童;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听力及视力筛查、功能训练等;定期进行营养和喂养评估,提供咨询指导,对常见的营养性疾病进行早期干预;对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及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发展进行评估;开展高危儿筛查,及时发现高危儿,进行定期监测和早期干预,并建立转诊机制。
此外,还会为父母和家庭提供育儿技能评估和家庭育儿环境评估,以及家庭规划指导和家庭养育咨询服务。开展不同形式的亲子活动,通过交流、玩耍、互动、阅读等,达到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的。(记者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