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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能否公私合营

  • 发布时间:2014-09-23 09:25:14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马艺文

  近年来,国家相继下发多个文件,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与此同时,对于混合所有制的鼓励、对于健康服务业的规划,让社会资本跃跃欲试。一位不愿具名的卫生计生委官员称,以上多措并举意在打破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垄断,鼓励民营医院积极参与医疗市场竞争,为缓解看病难问题探索一条实践路径。

  8月初,复星医药与台州市立医院所属台州市立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建设医院、养老中心、药械经营公司等平台,探索医养结合的新模式。8月25日,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与汕尾市人民政府签约,拟联合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对三家市直公立医院进行“打包”改制。

  不难看出,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已经开始行动。然而,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的牵手能否行得通,这是个问题。

  9月6日,由人民网、中国医院协会和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医院院长高层论坛上,针对公立医院是否要引入社会资本的话题,记者采访与会的多位院长,有支持者,也不乏反对之声,更多的人则持谨慎、观望的态度。

  支持方:有利盘活资本实现共赢

  “公立医院有自身优势,但从资本形态来说,社会资本投入的资金更大,发展的速度会更快。引入社会资本会使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更快地扩大,影响力和服务能力有更大提升。”山西省儿童医院院长白继庚认为,社会资本收购公立医院是一个途径,但应各取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制。

  山东省立集团医院院长秦成勇也认同这种看法。他认为应该分别对待,虽然不可能把所有的医院,尤其一些大型的医院完全市场化。但对于一些小医院,或者是资金缺口比较大的医院,如果通过改制,通过社会资本的注入,硬件得到改善,软件得到提升,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山东临沂市人民医院前院长尹传贵则从宏观角度鼓励公立医院的院长,应该大胆地用政府的钱,也大胆地用社会的钱,共同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双方的品牌、利益,要做到合理、双赢,而不是一方占另一方的便宜。否则合作很难以长期地、可持续地进行下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提醒,由于公立医院比较强势,特别是它的品牌、技术,还有政府背景。民营医疗很担心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没有话语权,这个问题不解决,双方合作的路也走不顺畅。

  一种由国家主导,社会资本运营的模式也被某些地方政府认可。温州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介绍,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村级医疗机构本身就有很大一部分不是政府举办的,而是纳入政府管理。只要能够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适当地引入一些社会资本也不是不可以。

  反对方: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滋生腐败

  当然,对于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并不是所有人都拍手称快。

  “我个人反对这种做法。”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的态度很明确,“国家已经为公立大医院做了巨大的投入,也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种流失不是指某些设备流失,而是从知识产权角度看,医院的大牌医生都是国家培养出来的,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国有资产。在这种背景下,社会资本注入,相当于稀释掉公立医院国有的股份,也属于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刘玉村的这个观点,蔡江南表示认同:“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公众利益受到侵害。”

  除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刘玉村还指出,引入社会资本的背后也容易滋生很多腐败问题。说到这里刘玉村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作为一家医院的院长,我知道医院的哪些学科可以挣钱,哪些需要赔钱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联合朋友注入资金,合办某些学科,甚至合办分院,把经济效益最好的学科分布到这个区域去,就可以获得大量的收益,而牺牲的则是公立医院的利益。”

  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陈肖鸣建议,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合作办医需要政府制定完备的规章和法律。如何评价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双方以何种形式合作,在法律上要把这些问题界定清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廖新波对“公私合营”也持反对意见。他认为,虽然用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企业一点都没有错,但是用来经营医院就不太合适了。企业都是逐利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追求“薄利多销和尽可能多赢”,而这是与医疗的属性不同的。医疗上的“薄利多销”很大程度上就是过度医疗。他还提醒,应该反省为什么社会资本愿意与公立医院合作:“是否说明我们国家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强呢?不然,公立医院为什么会‘招蜂引蝶’呢?”

  权衡方:各算各的账谁也别吃亏

  无论被动接受改制,还是主动与社会资本合作,权衡利弊是医院管理者们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每个医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改制以后更有利于医院发展,与社会资本合作、改制也未尝不可。”陈肖鸣认为无论改制与否,都要结合每家医院的实际情况。有的公立医院因为是国家所有,规模、服务的品种等会受到一定限制,而民营医院是放开的。通过混合所有制之后,能够把国有的优势和民营的优势进行结合,这些医院可以考虑进行改制。

  刘玉村并不认同混合所有制:“政府可以放掉一些没法管、管不好,经营也非常困难的小医院,交给社会资本并购或者收购。但是一定要分割清楚,他是他的,我是我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合作带来的问题要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得不偿失。”

  “一些综合性的医院可以有一部分和社会资本改制,有一部分还是公立医院,还属于国有。”白继庚则认为是否引入社会资本要从大局角度考虑,“有一些属于战略性布局的,比如我们医院是儿童专科医院,负责全省的儿童医疗,像这样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专科医院,还是保持公立医院的机制比较好。”

  秦成勇则认为公立医院如果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形式需要得到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积极的探索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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