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美的对撕再升级:互诉对方员工诬告
- 发布时间:2016-01-30 08: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田燕
格力美的互诉对方员工诬告
近日国产空调双雄格力、美的互相指责对方技术造假闹出“造假门”:1月20日,格力员工陈进实名举报美的学术造假;1月22日,美的员工李猛也实名举报格力技术造假。该事件发酵了一周之后,昨日上午格力宣布起诉李猛,下午美的也宣布起诉陈进。双方均表示,法院已受理起诉。
双方曾数次对簿公堂,但仅涉虚假宣传等。在此次互相起诉之后,事件俨然已经演变为:格力、美的已超越互联网企业娱乐化“互撕”,升级为互捅心脏。
交火:起诉对方员工诬告
昨日, 格力电器 宣称美的工程师李猛诬告行为严重侵害了格力声誉,已向法院提出起诉,且法院已受理。此前李猛在微博公开举报格力的“变频技术”造假,该技术曾获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格力电器市场部部长陈自立向南都记者解释,这是当时家用电器空调领域的第一个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这个时候来诬告,早干嘛去了?”陈自立认为,是此前格力员工陈进微博实名举报美的获奖专利涉嫌学术造假所致。格力起诉要求删除微博停止名誉侵权,同时要求赔礼道歉及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对此,美的昨日下午在其官方微博宣布起诉格力电器员工陈进。
美的集团 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格力电器员工陈进诬告美的的科技进步奖材料造假并发表诽谤言论,严重侵害了美的声誉,法院已正式受理有关起诉。此外,美的还将全力支持员工李猛的合法合规举报行为和法律应诉。为何李猛现在才举报格力在2011年的奖项?美的未直接回应。
原因:市场竞争白热化?
格力、美的此前曾多次对簿公堂,但仅涉及虚假宣传、侵权等。而这次互撕则在社交媒体热议,影响和关注度远超前几次诉讼。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认为,造成此次风波的主要原因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双方市场地位、市场份额的竞争更白热化。
数据显示,格力2015年前三个季度总共实现营业收入815.23亿元,同比下降17.16%。2015年也被格力电器定为休整年。 东方证券 分析师曾称,三季度存货同比下降38 .2%,表明格力库存仍旧相对谨慎,预计去库存至少持续至次年一季度。
为了去库存,格力在去年发起了价格战,竞争二三线空调品牌市场份额。美的近年则一直紧跟格力,包括激烈的价格战和市场份额。美的空调没有被削弱,反而有所提升。美的、格力甚至在去年同一天做了“工厂直销”活动———“11 .7美的品牌日”、“11 .7全广州看格力”,而且格力和美的都推出了999元空调,双方针锋相对,剑拔弩张。此前中怡康报告显示,经过2015年的价格战和去库存,格力家用空调市场份额接近40%,美的份额接近30%。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双方市场份额的差距可能已经缩小到个位数。
影响:不利于企业发展
业内认为,双方此次互撕对两家企业品牌和形象影响很大。家电行业资深评论员洪仕斌分析,互撕源于互联网企业,但一直被认为是“娱乐化”的,没有涉及企业的核心问题。而此次两家企业互相指责对方获得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嫌造假,这是非常核心的问题,刺到了企业的痛点,“从前只是撕皮,现在直接撕了内脏。”
对于此次事件的走向,洪仕斌认为,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双方对簿公堂;二是最终在行业协会或者相关部门的协调之下和解。此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选主管单位的表态和解释也将影响此次事件的走向。他指出,一般获评技术都是在既定的环境下进行鉴定的,可能没有拿到实际应用的环境中鉴定,两位举报人都对评定技术的标准条件可能存在误解,不过是否存在这方面的误解,还需主管单位出面解释。
“造假门”事件回顾
格力陈进举报美的学术造假
1月20日,“@陈进1982”在新浪微博上实名举报:美的2014年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节能效果不可信,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当媒体跟进采访之后发现:陈进是格力电器标准管理部部长助理。该事件便被贴上“格力员工举报美的”的标签。
美的李猛举报格力技术造假
1月22日,“@工程师李猛”也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封举报函,公开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实名举报:格力空调变频技术严重造假。南都记者向美的求证得知,李猛实为美的员工。
格力美的“互撕”史
诉讼1 格力胜
涉案专利:“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
2007年4月,格力自主研发了“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2008年9月3日获得专利证书。2007年8月-11月期间,格力先后推出应用这项技术的“睡梦宝”、“睡美人”等系列产品。
2007年12月,美的推出“梦静星”系列睡眠空调产品。
2008年末,格力向珠海中院起诉美的侵犯专利使用权。2011年4月,珠海中院认定美的侵权行为成立,停止侵权产品生产、销售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00万元。美的上诉,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
诉讼2 美的胜
涉案专利:“可拆装式空调室内机管路安装挡板”
2006年9月11日,格力申请涉案专利,2007年9月12日获得专利权。
2012年2月2日,格力公司向珠海中院起诉美的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法院一审判决美的立即停止侵犯格力新型专利的行为,停止侵权产品生产、销售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95万元。美的上诉,省高院二审后认为美的不构成侵权,撤销一审判决。
诉讼3 格力胜
涉案商标:“五谷丰登”商标专用权
2010年2月8日,格力申请“五谷丰登”商标注册。2011年4月21日被核准注册,有效期为10年。
2013年11月,格力以美的侵犯“五谷丰登”商标专用权为由向珠海市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美的侵害了格力的“五谷丰登”商标权,赔偿格力经济损失380万元。美的上诉,省高院认定美的侵害格力注册商标专用权成立,但对一审判定的380万元赔偿不予支持。
诉讼4 美的胜
涉案事由:美的状告格力虚假宣传
2009年3月,重庆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的)将重庆明辉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格力)告上法庭,理由是重庆格力发布的“3天格力空调销售突破15万套,市场占比达81%”的广告与公告数据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重庆市五中院受理此案。该案被业界称为“中国家电虚假宣传第一案”。同年8月24日,法院判重庆美的胜诉,重庆格力赔偿3万元并登报声明。
诉讼5 格力胜
涉案事由:格力诉美的虚假宣传
2012年,重庆格力起诉称,2011年至2012年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多家媒体上刊登内容为“1赫兹,好变频”的广告,宣传其生产的使用1赫兹技术的空调产品。而重庆美的公司分别在2012年4月两度在当地媒体刊登“美的全直流变频空调”的同一则广告,显著位置标有“全直流比1赫兹好,为什么?”字样。一审法院判决重庆美的停止刊载涉案广告,向重庆格力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同年12月,重庆市五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