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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煤矿矿长黑名单发布 评:增强负责人安全意识

  • 发布时间:2015-07-23 13:08: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春晖

  潘圆:这个举措肯定是能够增强安全意识的,但是我们也不要夸大其作用,实际上国务院2010年的通知里就有这个举措,去年底对于安全法的修改实际上只是强化了这个举措。安监总局的这项举措,包括公布的黑名单,实际上就是落实这个精神。名单里的人很多都已经进入了刑事处罚的阶段,都被移送至司法机关。对重大事故责任人的这种惩戒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意义肯定是非常大的。从行业规范的角度上来说,这种黑名单制度目的就是避免安全事故或者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要求负责人强化安全意识。尽管这项制度很有意义,但是只有督促它的落实才能使其真正的发挥作用。

  经济之声: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过去也是煤矿管理的头等大事,但煤矿部分领导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煤矿生产建设的关系,造成一些惨痛的事故,建立黑名单后怎样把措施落到实处,防止这些人在被处理后又被变相启用?

  潘圆:一定要强化这些行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让他了解到如果出现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你可能就无法再异地就职了。另外,如果这样的事故涉及到你的部下,你一定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的规章制度。此外,这项“黑名单”制度的作用要取决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的,比如在相关的信用体系中,各个行业之间是否有一个联网。例如,重大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不能继续在原行业担任领导,这是否意味着他就失去了今后在这个行业的从业资格?这实际上都是这个职业体系建设中应该包含的内容。在其他单位,这种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或曾经引发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嫌疑人能否被雇佣?通过信用体系的联网,其他单位的负责人就能及时了解到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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