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前4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京津冀PM2.5降20%
- 发布时间:2015-06-30 08:38:04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吴起龙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昨天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其中提到,今年1-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9城市负责人被约谈
陈吉宁开篇介绍,201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1-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0%、9.7%、14%。
陈吉宁称,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联动执法2.95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1.29万个。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环境刑事案件453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8458人。
2014年,全国对25个重点城市开展综合性督查,公开约谈安阳、衡阳等9个城市政府负责人,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责任。
失职渎职将追责
关于如何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陈吉宁给出多项举措。其中提到,要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2016年1月起东部地区11个省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启动编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
陈吉宁提出,要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措施,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人员责任。陈吉宁还表示,要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对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