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或10天内公布 主要功能并非反腐
- 发布时间:2014-12-04 07:04:22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记者昨天从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专家处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最快在本周或下周就会颁布,也就是10天之内。与8月15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主要涉及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等5处修改。在中央层面提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北京等27个省份已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条例揭秘
登记错误造成损害将赔偿
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透露,不动产登记条例年内出台应该没问题,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本来要求今年6月底出台,现在拖了半年。如今条例已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预计在元旦之前,甚至本周或下周就要颁布”。
即将颁布的条例较《征求意见稿》会有哪些变化?据程啸透露,主要涉及5处修改:“一是修改后的《暂行条例》要求不动产登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二是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三是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查验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的规定,因为权属争议审查容易导致登记机构陷入大量民事争议中,容易使登记效率低下。四是把《征求意见稿》中的‘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改成了‘登记申请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为登记机构在现实中难以区分强制性、任意性规定。五是明确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按照《物权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进程
27个省份已启动相关工作
不动产登记条例如果近日出台,将成为一大里程碑。今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明显提速,进展颇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除了西藏、新疆、河南、重庆以外,我国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的省份已经达到27个。
其中,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甘肃、贵州、上海、青海9省份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其他一些省份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表。同时,多地还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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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助于反腐?
主要功能并非反腐或征税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在不少人看来,这将为反腐败添上一柄利器,同时也为房地产税奠定基础。
在程啸看来,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腐和征税,而是为市场经济奠定法律基础,保护私人财产权,并维护交易安全。程啸指出,反腐、征税只是不动产登记制度附属或派生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能为反腐提供技术手段,但这涉及全国联网,需要漫长的过程。而且,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后,虽然查询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会更方便,但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查询,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征税也是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能让征税更方便,但不能说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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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改变房地产市场?
少数“吐房”不会撼动市场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土地经济室主任王业强认为,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多体现在规范运行方面,而不是供求关系,因此不动产登记本身不会引起市场波动。他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开端与基础,在此基础上再推出房产税等调控工具与法规,可以有的放矢,保证市场健康稳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首席研究员李战军指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瞄准房地产市场调控,更不能简单理解为房屋登记。国内住房买卖一直都在住建部门实行登记备案,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整体供求,即使登记引起的少数“吐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基本面。
专家还表示,诸如小产权房、违法建筑等登记难题仍有待解决,整体发挥成效仍待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