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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业主拉横幅吐槽房屋质量 开发商起诉名誉侵权

  • 发布时间:2014-08-27 23: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图为业主提供的玻璃爆裂图。

  中新网杭州8月27日电 (记者 赵小燕)几年前,长期在上海做生意的阮晴(化名)夫妇在杭州的西溪天堂悦居花了千万元购置精装修豪宅,但这几年她住得并不舒心。交房时大理石地面就已碎裂,首次使用时中央空调漏水浸湿了衣柜里十几个包包……近日,阮晴夫妇还被开发商杭州西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因为他们在阳台外悬挂了“悦居生活,粗制滥造”等标语抗议,开发商起诉其名誉侵权。27日,该案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

   豪宅问题不断 业主拉横幅抗议

  2010年1月,阮晴夫妇在西溪天堂悦居购置了两套房子,面积分别为148、189方,合计价值1000多万。

  2011年11月,房屋竣工验收,但收房时,阮晴发现房屋大理石地面有几十处裂痕,天花板毛糙,肉眼看都很明显。

  阮晴遂拒绝收房,经交涉,开发商同意做整改。“因为我订的家具已经到杭州了,后来不得已收了两套中其中一套房,尽管是一个还有问题的房子。”阮晴说。

  2012年4月,阮晴夫妇入住后第一次使用中央空调又发生了漏水事件,因漏水点正好在衣橱位置,阮晴的十几个包包被浸湿。同年夏天,阮家的阳台玻璃又发生爆裂。

  按照阮晴的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王钦的说法,2012年8月,开发商确认包具过水损失等客观存在,双方就赔偿事宜几经交涉,开发商无法满足其合理要求,阮晴才第一次在她自己房子的阳台处挂出了横幅——“无良奸商,偷工减料,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作抗议。

  随后,开发商同意维修整改,整改期间,也给了阮晴夫妇一个过渡房。

  2014年3月,阮晴收到了来自开发商的通知,要求其搬离过渡房,但阮晴认为,房屋内大理石裂痕等问题依旧没解决,拒绝搬离,随后被断水断电。

  据阮晴说,这次断电造成家中酒柜的红酒变质,损失十几万。于是,她第二次打出横幅——“天堂悦居,粗制滥造”抗议。

  阮晴说,自己买悦居只是为了度假用,平时并不在杭州,但每次回来都有不断爆发的质量问题,“我们精神上也很困扰,反而被告上法庭,申诉无门的感觉。”

  同在西溪悦居的多位业主向记者反应了地板开裂、设备间墙体渗水等问题,而反应最集中的则是阳台玻璃爆裂问题。“这是小区的普遍现象。”一位业主表示。

  开发商:房子无质量问题已经鉴定

  对于业主反映的上述问题,杭州西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客户关系的唐锋表示,精装修交付的房子一点问题没有是不可能的。“比如空调,我们用的是品牌的中央空调,但我们作为开发商不能控制它在使用中百分百没问题。”

  对于反映特别集中的阳台玻璃爆裂问题,唐峰表示,其实还是少数几家,“属于保修的范围,我们肯定也会做维修或者更换。”

  唐峰认为,在将过渡房断水断电之前,开发商已经通知了业主,交付业主的房子并不存在结构性或者严重影响安全使用等问题,业主没有理由拒收。

  他表示,此前阮晴也已向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投诉,但经鉴定,房屋确实没有质量问题。

  而对于阮晴夫妇两次悬挂横幅的问题,唐峰认为,横幅上反映的不是质量问题,而是都名誉的侵犯。

  挂横幅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按照开发商代表律师今天在庭上所称,阮晴夫妇挂横幅的位置位于车流量较大路段,行为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开发商的商业名誉。开发商方面要求阮晴夫妇在两家杭州本地媒体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0万元。

  庭上,阮晴夫妇的律师表示,被告作为业主有权对开发商所销售的房屋质量及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批评、评论;潜在消费者也对原告所开发房产、物业服务质量享有知情权,被告行为并不构成对原告的名誉权侵害。而横幅的内容均系对原告所销售的房屋质量及物业服务质量等客观事实的表述,属于正当批评、评论。

  今天,开发商方面的律师还提到了房闹,“不要因为降价的问题,就一直破坏我们开发商的名誉。”

  不过,阮晴方面律师当庭驳斥,“我们从未提过降价问题。”

  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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