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污染物“爆表”应及时启动最高应急响应
- 发布时间:2016-01-14 09:06: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吴起龙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环保部获悉,1月12日环保部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座谈会上指出,2015年年底京津冀及其周边的5次重污染,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是根本原因之一,要求京津冀区域研究区域季节性差异化排污收费政策。
京津冀六省+河南省参与座谈会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这是环保部部长首次组织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主持会议的陈吉宁于2015年2月履新环保部部长一职。
“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考核细颗粒物的六省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4%。”陈吉宁肯定说,“这份成绩来之不易,表明我们大气治理方向正确、措施得当、工作扎实。”
陈吉宁提到的六省市,指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早在2013年,上述省份共同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不过,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座谈会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环保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即除上述6省份外,临近京津冀、污染问题也较突出的河南省也参与了座谈会。
京津冀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
“但也要看到,进入供暖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5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
陈吉宁认为,2015年年底京津冀的重污染,除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也是重要原因。为此他要求各地研究提出严格的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用硬措施、硬办法及早应对。
陈吉宁要求京津冀区域针对工业企业要在冬季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探索若干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可能性,研究季节性差异化排污收费政策。京津冀区域还要率先完成高架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明确季节性排污总量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量。
另外,环保部将加严供暖季煤质标准,优化冬季用煤结构,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在京津冀加快减煤换煤任务落实。
陈吉宁还强调要加快统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规范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流程,京津冀区域城市要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同时要对京津冀区域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位于传输通道上的“高架源”进行梳理,建立“一企一档”,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爆表”等极端情况下启动最高级别应急措施
对2016年第一季度的空气质量,陈吉宁表示,考虑到今年厄尔尼诺现象频发高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他要求,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加严启动应急响应,按可能发生的上限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在出现“爆表”等极端情况下,及时启动最高级别应急措施。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对重污染应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应急预案措施落地到位。
陈吉宁还表示,要在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环保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另外,2016年环保部还将针对京津冀区域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聚焦“散、小、乱、差”企业和“工业大院”,对违法排污和不能限期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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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现许可证发放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陈吉宁在1月12日闭幕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明确到2020年实现许可证发放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陈吉宁表示,要整合固定源环境管理的相关制度,实现一企一证、分类管理,强化证后监管与处罚,使这项制度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整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申报、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将许可制度与前置审批、过程监管、违规处罚等相衔接,实现制度关联衔接、目标措施一体。
他说,要先选择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管理基础较好的行业和地区开展试点,然后逐步向其他行业、地区扩展,到2020年实现许可证发放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将实行企业自主申请、举证、监测、公开的管理制度,同时建设国家污染源数据库,构建国家统管、四级联网、面向公众、社会公开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