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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造假”要赔股民近6000万

  • 发布时间:2014-11-15 15:42:13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陈晶

  A股近七年最大的股民集体索赔案——佛山照明涉嫌虚假陈述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14日,广州中院当庭宣判,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隐瞒关联交易等造假行为构成虚假陈述,被要求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原告赔偿共计5931.02万元。据悉,此次判决仅涉及前两批开庭的900位A股投资者,后续佛山照明面临的赔偿额还将大幅上升。对此,佛山照明董事会秘书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不服一审判决,“我们肯定要上诉”。而观察人士认为,此案或开创“依法治国”大背景A股打击造假新标杆。

  缘起:公司信披违规遭停牌

  佛山照明作为上市二十多年的老牌企业,有着“中国灯王”的称号,历来是资本市场的“好孩子”,每年均进行大比例的现金分红,是价值投资者眼里的标杆企业。

  然而,2012年11月,佛山照明董事会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通知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次日公司股票停牌半日后开盘直奔跌停,盘中大幅波动后以下跌4.12%报收,跌势一直持续到一个月后的12月4日,一个月内跌幅达23%,录得4.96元(前复权)的近七年低位。事件引发股民强烈不满。

  经过四个月调查后2013年3月,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了对佛山照明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2010年佛山照明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涉及金额4000万元;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香港天际、青海威力等15家公司是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的儿子等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同年,该公司与施诺奇等9家关联公司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达7646.52万元。另外,佛山照明还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其中共同投资事项涉及金额2550万元,共同增资涉及876.93万元,收购股权涉及61.08万元。2011年,佛山照明也存在严重的信披违法违规问题。总体而言,从2010年到2011年,该公司信批违规共计涉及2.6亿元。

  广东证监局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涉案公司高管给予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维权:千余股民索赔1.8亿

  随着广东证监局处罚决定书的下达,起诉佛山照明的条件具备,全国各地受损股民、维权律师等开始行动,要求佛山照明赔偿。

  根据佛山照明2014年三季报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从2013年9月开始其先后收到3批投资者起诉文件。2013年9月18日公司公告,515名受损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批诉讼涉及金额为 7342.83 万元人民币及 8.2万元港币。2014年7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4年1月8日,公司披露再收到672名原告起诉,涉及金额为8709.47万元人民币,2014年8月25日广州中院对该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4年3月15日,又有116名投资者上诉,涉及金额2252.54万元人民币及 54.66万元港币,目前该诉讼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据记者粗略统计,仅佛山照明自身披露的三批起诉总人数已达到了1303人,索赔金额高达1.8亿元。而有分析认为,近半年多来仍不断有投资者上诉,加上大批还在观望的投资者未提起诉讼,佛山照明后续面临的索赔人数和金额仍可能继续攀升。仅就三季报的披露数据看,无论是从涉及人数还是总金额,该案件均打破了广州中院所有类似案件的历史纪录。而从A股历史来看,这一案件索赔数额仅次于2007年的东方电子和2001年的银广夏,为近七年来最大索赔案,在此之前两者的索赔金额均超过了4亿元。

  1.8亿元的索赔额是个什么概念?佛山照明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2.51亿元,目前1.8亿元的索赔额已占到其去年全年净利润的70%以上。

  判决:佛山照明不服要上诉

  14日下午,在第二批诉讼开庭后仅两个多月,广州中院便对前两批案子进行了宣判。羊城晚报记者在审判庭现场看到,由于广州中院14日早上才通知股民和律师于当日15时前往领取判决结果,现场到场人数并不多。法庭方面表示,此次宣判的仅是前两批涉及A股部分的投资者,“单独起诉B股索赔或A、B股一起索赔的不包含在内”。判决要求佛山照明向原告赔偿共计5931.02万元。从投资者起诉金额及最终获赔金额来看,获赔比例大都介于三成七成之间。

  对这样的判决结果,现场有股民认为赔偿比例偏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也认为赔偿比例偏低,不排除部分股民会继续上诉。而被告方面佛山照明董事会秘书林奕辉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无法接受,“赔偿额太大了,我们肯定还要上诉”。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佛山照明案参与人数、索赔金额、影响力都是近年来最大的,“而广州中院在‘沪港通’开通、诉讼时效前判决支持股民的部分诉讼请求,表明对投资者的保护某种程度上在与国际接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理念得以体现,这可以说是近年来标志性的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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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案件

  索赔4亿

  此次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之前,A股股民大规模索赔还要追溯到轰动一时的银广夏及东方电子案。

  银广夏于1994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1年8月3日,银广夏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紧急停牌。随后,有媒体刊文对银广夏虚假陈述行为予以披露。2002年4月23日,证监会对银广夏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2002年5月29日,银广夏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半年。

  事情败露后从2001年到2006年银广夏也面临持续的股民索赔,公司先后被判给予现金及股票赔偿共计约4亿元。

  东方电子从1997年初上市起,股价便一路走高。经过几次大比例送股后,1999年股价最高时更达60元(复权价相当于350元)。然而就是这样一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明星股,却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公司相关高层也身陷囹圄。2005年A股市场最低迷时期,东方电子股价只有1.66元。

  从2003年到2011年,7000余股民踏上维权索赔之路,涉案标的达4亿多元。最后6793名股民分7批获得了4450.4014万股东方电子股票作为赔偿,34名股民获得了41.38万元的现金赔偿,和解率超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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