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车辆配置只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一方面,涉及续航的充电设施今后会越来越普及。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中明确,“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
不仅如此,城市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都要配套建设充换电设施;而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也正在规划之中。可以想象,大面积的续航设施投入使用后,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度将越来越高。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近年内集中报装的充电桩,可享受一定的峰谷分时电价优惠,而到2020年前将免收基本电费。个人使用的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如地库中建设的充电桩将按居民电价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