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业化解产能意见出炉 3至5年内退出产能5亿吨
- 发布时间:2016-02-06 07: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继钢铁行业化解产能意见发布之后,国务院又于2月5日发布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起3至5年内,将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等。
煤炭行业分析师认为,《意见》提出的去产能目标符合预期,对于政策落实持乐观态度。随着去产能的步伐加快,未来煤炭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高,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将成为趋势。
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行业经历“黄金十年”飞速发展后,产能建设超前、产量严重过剩,而需求却在下降。煤价经历3年多的大幅下跌后至今仍未企稳,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意见》提出,要着眼于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意见》有不少亮点和新意。”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的基础上,此次进一步明确了去产能的量化目标,提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申万宏源 煤炭行业 研究报告从去产能体量上分析认为,《意见》称再退出产能5亿吨、减量重组5亿吨,减量重组过程中将会去除产能2亿吨左右,因此合计去除产能7亿吨,符合市场预期。
“《意见》明确2016年起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较过去规定的工作时间有大幅压缩。”邓舜表示,这一规定再度表明国家要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的决心。
此前,相关部门已明确今年起3年内原则上将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此次,《意见》补充提出,确需新建煤矿的,将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申万宏源 认为该项规定充分考虑了民营企业、新建煤矿投产等因素,意味着未来新建煤矿投产需要淘汰相应的落后产能。这样,就能通过重组的方式淘汰部分落后产能。
此外,《意见》还明确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火电企业参股的煤炭企业产能超过该火电企业电煤实际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在发电量计划上给予该火电企业奖励。邓舜认为,这些鼓励政策指明了煤炭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将设立用于奖补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人员分流安置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据测算,相关资金年规模将达467.54亿元,或持续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