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诉奥巴马案和解 前者称在美发展已扫清障碍
- 发布时间:2015-11-06 09:15: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当地时间4日,中国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宣布,公司已经撤销了对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诉讼,美国政府也相应撤销了对罗尔斯公司强制执行总统令的诉讼。由此,这桩历时整整三年的“中国公司诉美国总统案”以互相撤诉全面和解画上了句号。虽然是全面和解,但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昨天对外界评价此事时,则称是“彻底的胜利”。
奥巴马签署禁令成被告
这桩案件开创了中国企业高调起诉美国总统的先例。而整个事件的起源则是三一重工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2012年4月从希腊电网公司Terna US处收购来的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Butter Creek风电项目。当时罗尔斯公司取得了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审批和许可,为此三一重工先后投入了约1300万美元。
不过变故也紧随而来,很快罗尔斯公司就收到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的禁令,其中以“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为由要求相关风电项目立即停工,同时也禁止移走相关基础设施。紧接着,当年9月28日,奥巴马于签署了CFIUS的禁令,标志着禁令正式生效。这也是美国近20年来首次出现总统亲自叫停一桩外资收购案。但也正是由于奥巴马签署了这项禁令,使得他本人日后也成为了三一集团起诉的被告。
其实从时间节点上看,三一集团的诉讼维权早于奥巴马签署总统令。2012年9月12日,罗尔斯公司就已经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就此事对CFIUS提起了诉讼。此后半个月,奥巴马才签署禁令。于是,2012年10月1日,罗尔斯公司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更新修正诉讼书,追加奥巴马为被告,将美国总统与CFIUS一起推上了被告席。
奥巴马去年已被判败诉
不过这次的最终结果对于三一重工而言可谓来之不易,此前三一重工还曾遭遇过一审败诉。2013年10月9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就罗尔斯公司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做出初审判决,驳回了三一重工针对奥巴马发出的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三一重工一审败诉。此后,三一提起上诉。最终在2014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合议庭,再次就罗尔斯公司起诉CFIUS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做出裁定,认为奥巴马下达的禁止罗尔斯公司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电项目的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这标志着三一重工在二审中获胜。
在人们普遍关注三一与奥巴马案件和解的背后,可能很少人关注到本案在去年曾发生的一个关键进展,那就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合议庭早在2014年7月15日就已做出判决,判定奥巴马总统于2012年9月28日签署的,禁止罗尔斯公司收购四个美国风电项目的总统令,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程序正义,剥夺了罗尔斯公司在该项目中的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法庭判决美国政府需要向罗尔斯公司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也正是在这项判决的基础上,美国政府随后与罗尔斯公司及其律师团队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了这次和解。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去年的这场判决已经保证了三一集团在这桩案件中“不会输”。
三一昨天称在美国发展已扫清障碍
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可以将四个风电项目转让给罗尔斯公司选定的第三方买家。和解协议还明确指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已认定罗尔斯公司在美进行的其他风电项目收购交易不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欢迎罗尔斯公司和三一集团就未来更多的在美交易和投资项目向其提出申报。
对此,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昨天对媒体表示,这次达成全面和解标志着三一在美国起诉奥巴马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他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称中国企业国际化应该用国际化的思维和国际化的方法来处理在国际化过程中间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尤其在美国,中国企业应该大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他表示,这项判决也为三一风电在美国的发展扫除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