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进入调查追责期 涉事企业资质存在疑点
- 发布时间:2015-08-19 00:29:3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经过去一周时间,在事故抢险救援之外,相关调查问责已经启动。
《经济参考报》记者18日获悉,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参加的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已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组长。调查组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调查组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记者从天津抢险救援指挥部了解到,截至18日上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经造成114人遇难,仍有57人失联。
“一查到底,严肃追责”无疑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事故调查工作的核心关键词。事故发生后的几天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两度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1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习近平总书记赴事故现场,看望慰问消防队员、救援官兵和伤员及受灾群众,并就下一步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他强调,这次事故伤亡重大,教训极其惨痛,国务院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要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要一究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此次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瑞海公司无疑是追责调查的重点。爆炸原因至今尚无定论,更令人感到疑惑的是,这样一个毗邻多个居住社区的大型危险品仓储项目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批的?
一位公共管理领域的专家质疑称,从此前官方发布的规划信息来看,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所在的土地,规划属性为普通仓储土地。在居民区附近规划普通仓储基地符合当前监管规范,但是这个普通仓储用地却存放着化学危险品,其中审批流程是否合规和透明,安监部门是否进行过任何有效的监管?
记者调查发现,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虽然通过了相关部门在港口经营许可证、安评、环评等方面的审核,但对其资质,仍存疑问。
按照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制度,涉及化工等危险品的企业,都要单独选址,这类企业的选址距离居民区的距离要大于5公里,还要考虑风向、河流走向等问题,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说,瑞海公司取得了全国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后,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及结论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但目前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的安评报告一直未向社会公开。
该项目的环评也存在疑问。记者获得的一份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环评报告显示,瑞海公司拟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集装堆场,项目建成后危险品货物年周转量2万吨左右。报告认为,“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发展规划。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作为环评报告重要内容之一的环评民意调查,记者获得的瑞海公司环评报告显示,环评期间共向周边企业及居民发放130份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但在记者多日采访中,被采访的居民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周边这么近的距离就有危化品仓库。
“这透露出我国审批不严和监管缺位的现状。”最高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马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故再度暴露出我国安全监管的重大漏洞,以及安全防范体系的严重缺失。由于权力巨大,安监和环保部门往往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于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成为后者的保护伞,“官商勾结”时有发生。
在马勇看来,无论从中央领导人的频频表态还是调查组的部署情况来看,下一步在事故原因查明的基础上,必然会对包括政府部门、评估中心、企业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