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前员工”卷款失踪前夜曾欲再骗50万
- 发布时间:2015-06-12 07:09:45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朱苑桢
图为苏瑜曾供职的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新京报记者 朱星 摄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前员工’卷巨款失踪”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朱星 郭永芳)兴业银行北海分行前员工苏瑜被指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间,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赚取高额利息(过桥贷)”为由,诱骗兴业银行多名大客户共约30亿元(报案额11.6亿元),并于今年5月人间蒸发。
6月11日,兴业银行北海分行大门上方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热烈庆祝兴业银行2014年理财能力排名第一”的字样,并附带介绍新推出的理财产品。看到记者在拍照,有保安过来制止。
此时,距苏瑜失踪,已过去了二十多天,苏瑜何时能归案,数十亿元巨资去哪了,都还是一个谜团。新京报记者通过采访与苏瑜相识的人,力图还原事件经过。
苏瑜“做事比较大胆”
有受害者指出,如果不是“出了事情”,苏瑜可能会被提拔。
苏瑜,1980年出生,广西北海本地人,广西大学本科毕业后回到北海工作。2010年,苏瑜进入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筹建组工作。
据一位和苏瑜共事过的兴业银行北海分行前员工介绍,苏瑜做事风格比较大胆,在风险控制方面比较激进,业绩比较好,深得领导赏识。一个体现就是,苏瑜被提拔为兴业银行北海分行业务三部的负责人,并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
事发后,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的高层拒绝就苏瑜的业务能力作出评价,称“是公司内部事情”。不过,据受害者李某透露,苏瑜曾向她说起,2014年,其拿到了60万元的奖金,比分行领导都多。
受害者多是之前和苏瑜有业务往来的兴业银行的客户,其中,有一位还是和其在一个大院中长大的玩伴。
受害者陈某称,苏瑜看着挺老实,不吸毒、不赌博,即便一起玩牌也玩很小,也没见他炒过股票。“所以事发后,我们也都没有想到苏瑜会跑路。”
消息称苏瑜被送至越南
多位受害者称,相信苏瑜,一方面是其兴业银行员工的身份,一方面,其确给大家带来了收益。
据受害者透露,起初,由苏瑜办理过桥贷款业务,自己会和借贷人当面签署合同,会要求有抵押物。2014年11月后,苏瑜借口年底大家太忙,其拿出签好的借贷合同,让其签字转账。事发后,受害者才知道上述借款合同系苏瑜伪造,根本不存在借贷方。
巨额资金的走向,令受害者充满疑问。骗局暴露后,苏瑜把当地一位商人冯某抛出来,说冯拿了2亿元。
据多位受害者称,商人冯某承认其从苏瑜那里拿了两亿元做生意。并且冯还和苏瑜一起向借款人签了借据,表示愿意还钱。商人冯某是北海本地人,从事食品生意。
“但除了这2亿元,苏瑜坚决不说出其余资金的流向。”陈某称。另据多位受害者称,冯在苏瑜消失后,告诉大家是他把苏瑜送到越南的。
受害人李某应该是最后一位见到苏瑜的受害者。“(5月)13日上午,苏瑜还让我给他打50万,帮银行走流水,我没答应,约他晚上见面再聊。”
李某说,我是想再问问他什么时候还我钱,他则是想让我给他再打50万元。
“当天晚上聊了很久,他说帮银行走流水,会很快还我的,让我转50万给他。”李某称:“但我已经不敢相信,就拒绝了。”
到凌晨一点多钟,苏瑜才离开李某家。5月14日上午,受害者冯某(非商人冯某)从商人冯某处得知苏瑜已经跑路。
多名受害者证实,商人冯某于5月21日被北海市公安局控制,新京报记者联系北海市公安局,对方未予回应。
李某事后回忆称,13日晚上,送苏瑜来见他的车子没有安装牌照。
回应
相关方均未公布事件进展
案件爆发半个多月后,多位受害者称,除了最初报案时录口供外,警方未曾透露任何案件进展的情况。北海警方称正在调查之中。
记者联系了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的法务人员,对方称会用书面形式回应,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肩负当地银行监管职责的北海银监局负责人则拒绝接受记者采访,称目前由北海市委宣传部统一宣传口径,并对记者表示可以看兴业银行的公告了解事态发展。不过,北海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本没有就兴业银行前员工“卷款潜逃”一事接到指示,并表示,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是一个银行派出机构。(朱星)
当事人
妻子称5月11日已办离婚
6月1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电话联系到苏瑜妻子,其称2015年5月11日和苏瑜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苏瑜妻子称,苏辞职、办理过桥贷款、涉嫌骗取别人财物事情自己均不知情。2015年3月份陆陆续续从身边朋友听到,苏瑜因为钱上的事情闹得很大,许多人已找去苏瑜工作的地方。
“感觉事情不太对,再加上很早之前就知道苏瑜在外面有情人,今年5月11日和苏瑜办理了离婚。现在比任何人都希望通过警方找到他,把事情说清楚。”其妻子说道,苏极大地欺骗了自己,为了和苏离婚,家里有三处房产,自己都选择了主动放弃。
其妻子强调,其中一处房产合同,在离婚当天,被苏瑜拿走。5月13日,苏瑜发短信给妻子,称要来拿合同,“后面就联系不到他了”。(郭永芳)
情人称被骗400万元
据受害者透露,苏瑜有一个很多年的情人李红(化名)。新京报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得到了印证,并电话联系到了李红。
李红证实了自己确实和苏瑜为情人关系,同时也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约400万元被苏瑜骗走。
“我并不是其他受害人说的,帮助苏瑜打理其所有钱款。”李红说,从2010年左右开始,自己的现金、房产抵押贷款、父母亲借来的约400万元全部拿给了苏瑜。
记者问到苏瑜和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的一位高层(疑与此案有关联)是否有业务往来时,李红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但是两个人确实经常通电话。
“苏瑜3月份辞职以后两个人也经常通话,具体讲的内容我就不知道了。”李红说道。最后一次见到苏瑜是在5月中旬,知道他现在缺钱,自己把房子抵押出去,贷款约100万元,给了苏瑜,后来人就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