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16口明代窖池陷物权风波 诉讼标的超3亿
- 发布时间:2015-05-20 13:35: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起龙
事情的转折在2009年底,尹孝功代表尹家多次向被告提示通知租约到期,催请续约。但五粮液方面却不再续签,并称该酒窖属于宜宾市国资委的入股资产。也由此,五粮液与尹家之间起了冲突。
白酒行业下行期间,五粮液(000858.SZ)的重要资产,旗下16口明代窖池惹来了官司。
五粮液5月19日晚间披露,在5月18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内容为尹孝功等起诉五粮液、五粮液集团和五粮液酒厂,要求停止侵占16口明代窖池。这16口明代窖池,正是五粮液此前所宣传五粮液“六大独有优势”之一,即“独有的638 年明初古窖,其微生物群繁衍至今从未间断”。
根据起诉方向记者提供的民事诉状书,本次涉及起诉的标的暂时估值为2.5亿元(诉讼中将申请法院委托评估后追加),涉及16口“尹长发升”明代酿酒窖池和18.17平方米房屋,起诉方要求五粮液方面返还该财产,并支付已经实际侵权使用期间的酒窖及房屋使用费,合共5847万元。根据五粮液公告,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共计3.08亿元。
本次涉及诉讼的16口“尹长发升”明代酿酒窖池,由尹氏祖先建造于明朝,其中有5口的确切年代为明初成化年间的老窖池,其余11口为明代中叶和明末清初逐步发展建成,至第十八代孙尹伯明前,一直为尹家所有,而本次的原告方为尹伯明的继承人。
尹家与五粮液之间的关系要追溯到1952年,当时这16口酒窖租给宜宾专区国营二十四酒厂使用,尹伯明同该厂签订了第一份租赁协议,租期两年,月租金35 元。根据起诉方向记者提供的诉状,这16口窖池除了文革期间有中断经复查补付租金外,该租赁法律关系一直延续,五粮液公司一直租赁该酒窖到2009年12月31日并一直支付租金。
到了1993年6月9日,五粮液酒厂同尹家代表人尹孝功签订了五年租期协议,并从1985年补付清了使用租金。随后,一直到2009年一直续租,租金上涨到每年23.11万元。一直到2009年度,五粮液公司一直支付酒窖租金。
事情的转折在2009年底,尹孝功代表尹家多次向被告提示通知租约到期,催请续约。但五粮液方面却不再续签,并称该酒窖属于宜宾市国资委的入股资产。也由此,五粮液与尹家之间起了冲突。起诉方认为,根据历史资料,五粮液公司解放前的酒窖,只有尹家“长发升”16 口,和邓德福“利川永”13 口,真正明代的只有原告的长发升酒窖。只有尹家这16口酒窖,五粮液在使用并一直作为“600 年明初古窖”核心品牌价值宣传。“尹家16口古窖成了五粮液传承600年酒文化和独特品牌的极为巨大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是经国家、四川省知名文物考古专家鉴定的国宝窖池,为其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原告本可以进行高额索赔,但鉴于尹家目前的经济能力和诉讼费成本,现从低酌定要求三被告支付每天3万元的使用费。”据了解,尹方已经为此缴纳了高达158万元的诉讼费。
其实,此案早在2010年已经曝光,但当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既没立案也没受理,此案至2015年5月11日才获得受理。
(文件由起诉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