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实施召回463.7万辆车 平均每两天实施一次
- 发布时间:2015-09-13 14: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9月11日下午四点,质检总局官方公布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缺陷调查结果,除此之外,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还同步公开了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技术评估报告,该份长达13页的技术报告,翔实记录了此次调查的取样、分析、评估和得出结论的全过程。质检总局关于速腾悬挂的调查报告在得到媒体和网友的普遍点赞。同时,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质检总局还就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记者梳理发现,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至今已有10余个年头。据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8月31日,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011次,涉及车辆2442.7万辆。 其中,在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下实施召回的数量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4%。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召回数量均突破500万辆,受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占比超过60%。
2015年至今,已实施召回超过463.7万辆。从近两年情况来看,平均每两天就会实施一次召回活动。实施召回的企业既包括各大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也包括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国内自主品牌制造商,同时还有部分客车、校车和货车制造商,召回的汽车产品覆盖了大部分主流品牌和车型。如今,用召回的方式处置后市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汽车生产企业的通行做法,召回已经从十年前的新鲜事物逐渐发展为汽车行业的常态化活动。
对召回活动的监督是政府加强事后监管工作的重要体现,质检总局作为汽车召回的监管部门,近年来在监督汽车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通过收集消费者投诉信息、监测舆论动态和国外召回事件、开展缺陷调查和召回效果评估等工作,发现并督促相关汽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调查工作促使大量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处置,扭转了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和处理不当的问题,促进了我国汽车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